京商函字〔2019〕659號
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二手車出口管理,確保出口二手車産品品質與安全,按照《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商貿函〔2019〕165號)和《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方案》要求,根據工作需要,現在全市範圍內公開徵集二手車出口第三方檢測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按照本市二手車出口檢測相關要求和《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範》(GB/T30323-2013)、《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等標準規範,開展二手車出口檢測業務,出具標準式樣的二手車出口檢測報告,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主動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監管,並按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與二手車出口檢測相關的數據和情況。
二、申報主體條件
(一)依法成立並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計量認證,取得計量認證證書,並在認證合格有效期內;
(二)具有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和二手車鑒定評估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滿足檢測、鑒定評估和環保要求;具備從事車輛安全技術檢測和鑒定評估所必需的設備設施;
(三)具有健全的管理體系,保證二手車出口檢測和鑒定評估活動獨立、公正、科學、誠信;
(四)信譽良好,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三、申報材料
(一)二手車出口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表(見附件1)。
(二)二手車出口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書。申請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1.申請單位基本情況:包括資質認定、設備設施、人員配備、管理體系、工作環境等,要重點突出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和二手車鑒定評估等業務的優勢條件、檢測實力等;2.二手車出口檢測業務實施方案:包括組織機構、工作計劃、保障措施等。
(三)承諾書(附件2)
(四)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資質認定證書複印件等;其他證明二手車出口檢測實力的材料。
四、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一式8份,按A4紙規格列印,按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附目錄),並加蓋騎縫章。同時,準備PPT彙報資料用於現場答辯。申報材料電子版刻錄光碟隨紙質材料一併報送。
五、申報時間及流程
申請單位於2019年7月1日17:00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外貿運作處(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418室),逾期不予受理。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視情況要求申報單位進行現場答辯),擇優確定第三方檢測機構。
特此通知。
(聯繫人:外貿運作處 康凱 趙思聰;聯繫電話:55579515 5557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