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社區、交通場站、學校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宜優先配備AED,取用時間不宜超過5分鐘。為構建“身邊有AED、遇事會施救”的社會急救生態,提升社會急救能力,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佈《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與管理規範》,對AED布點規劃、安裝、標識、設備維護、培訓等各個方面進行規範。新規將從2026年10月1日實施。
AED又稱自動體外除顫器,是用於心搏驟停患者的攜帶型急救設備。為保障群眾在緊急狀況下能夠快速找到AED,AED設備應覆蓋地鐵、校園、商圈、景區等市民高頻活動場所,並醒目標識。
例如,公共場所可優先配置在有人值守的問訊處、接待處、值班室、服務台、客服中心等工作點。居住社區可在居民經常聚集的公共場所配置,樓宇內宜統一安裝在一層電梯間或樓梯間旁,電梯內應有AED配置點位的提示。學校可安裝在校門口、傳達室、樓道交會處、大型會議室、體育場周邊、校醫室、地下活動區等位置。
配置AED後,還要設置醒目的導向標識。規範提出,配置AED的公共場所應在場所平面示意圖上標注AED位置,並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處設置統一明顯的導向標識。
AED應設置在能夠快速取用的距離之內。針對不同場景,規範設定了差異化響應時限。其中,醫療機構內,專業醫療急救不能及時到達的區域,宜配置AED,緊急取用時的步行往返時間間隔宜短于3分鐘。居住社區、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列車、飛機以及交通場站、養老機構、體育和文化娛樂場所、大型商超、公園、學校等人口流動量大、意外發生率高、環境相對封閉或發生意外後短時間內無法獲得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公共場所,宜優先配置AED,取用時步行往返時間間隔宜短于5分鐘。
公共場所及居住社區公共區域配置的AED應無償向公眾提供使用服務,即使不能24小時開放使用,也應公示具體服務時間。
安裝好的設備,應該由誰來管護?規範提出,安裝單位應做好AED設備的管理,確保設備性能正常。AED安裝單位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AED進行日常維護。耗材臨期或使用後應及時更新。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情況要及時記錄,相關記錄應保存2年以上。
AED既要配好、管好,也要有人“會用”“用好”。規範提出,AED安裝單位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參加AED使用培訓,培訓內容涵蓋急救四步法、徒手心肺復蘇、AED操作技能等。此外,中小學還應將AED相關急救知識和使用方法納入安全應急教育當中。(張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