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審計局組織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以下簡稱法治宣傳教育法),重點學習了法治宣傳教育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義和主要制度亮點。局領導、二級巡視員及局屬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學習。
會議就深入學習貫徹法治宣傳教育法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把普法從軟任務變成硬指標。法治宣傳教育法將“誰執法誰普法”上升為法定職責,落實普法責任是必須履行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要切實把普法內化為審計權力的應有之義,外化為經濟監督的法治底色。二是把握導向,在審計監督中深化法治宣傳。普法工作要做到“三個融入”,融入執法理念,在法治框架下開展審計,用依法審計的過硬作風樹立法治權威;融入監督效能,發揮審計工作優勢,通過揭示問題、劃定紅線向被審計單位傳遞鮮明的法治導向;融入隊伍建設,推動審計幹部成為依法審計的行家裏手和法治宣傳的移動陣地。三是乘勢而上,在“九五”普法開局之年交出滿意答卷。對標全市“九五”普法規劃,落細自身任務清單,在完成共性任務的基礎上,突出審計在財經法紀宣傳中的專業優勢,推出具有審計標識度的普法産品,形成示範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