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城市濱水空間更新技術導則》公開徵意見 京城“水岸花園”建設將有新標準

日期:2025-12-16 08:2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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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水岸花園”的建設規劃將有更具體的指引。日前,由北京市水務局組織制定的地方標準《花園城市濱水空間更新技術導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導則》)已完成,正處於公開徵求意見階段,社會公眾可以在12月27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或建議。

  濱水空間更新,是對濱水空間範圍內與城市發展不匹配的空間形態、環境品質、功能設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根據《導則》,本市將打造安全韌性、生態潔凈、環境優美、設施友好、功能銜接、共治共用的濱水空間。

  《導則》表明,北京濱水空間的綠化種植,應滿足行洪安全和水生態空間管控要求,保護並利用既有綠化資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景觀,新栽植物宜以本地鄉土植物為主,避免使用飛絮多、易致敏及外來入侵植物。綠化種植、建築界面、設施小品、道路及場地周邊環境等更新美化,應體現城市文化內涵,營造花園式濱水空間。

  都市型、城鎮型濱水空間宜選用形態優美、色彩豐富、觀賞效果良好的品種,整體彩化植物比例宜不低於30%,護堤林適當控制喬木密度和冠幅,避免過度遮擋城市景觀界面和濱水視線;郊野型濱水空間允許部分區域植被自然演替,通過優化植被群落、增加食源、蜜源植物,營造多樣化的棲息生境。

  濱水空間更新時,宜採用植草溝及生態緩衝帶、生態護岸、下凹式綠地等措施,加強面源污染控制;可採用清淤疏浚、構建自然基質河床、利用水生動植物吸附等措施,加強內源污染控制;通過構建昆蟲旅館、本傑士堆、生境花園等多種保育設施,為魚類、底棲動物、鳥類、陸棲野生動物等提供穩定且多樣的棲息、繁衍空間。

  此外,濱水空間應優先利用周邊公共建築、綠道驛站、亭廊等休息設施,困難情況下,水利管理設施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部分開放作為服務驛站或休息空間。都市型濱水空間除應滿足基礎照明外,可結合城市功能定位,打造層次豐富、錯落有致的濱水夜景。

  水利建築界面更新,應在保障日常運維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設置門前綠化、院落綠化等綠化空間;水利建築立面應與城市街區風貌融合,適當增加垂直綠化、打造屋頂花園,並形成觀景場所;閘壩等水工建築物的更新應在不影響行洪安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科技感、文化感、藝術感等視覺效果,並與周邊整體環境相協調。

  《導則》還表明,濱水空間更新應滿足平急兩用、應急轉換、應對極端天氣的要求。濱水空間更新場地條件允許時可設置生態岸線、灘地淹沒區、生態緩衝區等功能區,並宜佈置應急救援疏散通道以及避險平臺、可拆卸設施等設施,避險平臺地面高程宜按該地區歷史最大洪水位考慮,其安全超高不宜低於0.5m。河道主流區、灘地淹沒區、灘地保護區內不應新增建築物。(鬍子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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