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鼓勵醫院接入線上互認平臺 檢查檢驗互認項目增至606項

日期:2025-08-15 08:39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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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保證醫療品質安全,市衛生健康委日前對本市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項目進行調整,共確定606項互認項目及其參考時限。相關規定將於本月31日施行。

  市衛生健康委結合臨床實踐組織研究論證,共確定606項互認項目,較2024年底新增125項,並新增了參考時限,其中檢查結果互認項目共400項,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共206項。每項互認項目都備註了參考時間,比如檢查項目中,鼻咽CT平掃參考時限為30天,β-澱粉樣蛋白PET/CT腦顯像參考時限為90天;檢驗項目中,白細胞計數參考時限為3天,紅細胞沉降率參考時限為一週。

  市衛生健康委表示,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要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情況下進行,並堅持“以保障品質安全為底線,以質控合格為前提,以營造制度環境為重點,以資訊平臺建設為依託,以便利患者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的原則。互認主要適用於非急診患者的診療過程。醫師要充分考慮疾病變化發展情況、注意互認項目生物參考區間差別,仔細分析患者的檢查檢驗結果能否滿足診療需要,在不影響疾病診療預期結果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加強與患者溝通,對於檢查檢驗項目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説明,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復查的目的及必要性。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標識統一為“HR”。檢查檢驗項目參加相應專業市級質控組織開展的品質評價併合格的,醫療機構應當標注其相應的互認範圍+互認標識,如“北京HR”;需要採用英文標識的,採用互認範圍英文首字母+互認標識,如京津冀區域互認為“JJJHR”。如檢驗報告格式受限,可在相應互認項目名稱前標注“*”標識,並在報告單下方備註:“*”為北京市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標識,等同於“北京HR”。如同一項目滿足多個互認範圍,則以最大範圍的名稱標注。未按要求參加品質評價或品質評價不合格的檢查檢驗項目,不得標注。

  目前,本市已建立線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平臺,實現了市內檢查檢驗結果跨醫療機構共用調閱和互認。平臺按照互認參考時限向醫師推送相關資訊,簡化互認流程,提高診療效率。市衛生健康委鼓勵各醫療機構進行資訊系統適配改造、前置機伺服器準備、網路專線鏈路開通、安全措施保障等,分期分批接入北京市線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平臺。(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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