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北京做了些什麼?

日期:2025-08-13 11:16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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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企業出海在不斷升級,從産品出海到産能出海,再到管理和制度出海,它們在海外遇到的合規調查、爭議解決等問題,需要一支高素質的涉外法律人才隊伍作支撐。”國際投資貿易方面的法律專家彭俊表示,最終是要能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姜麗麗認為,我們需要建設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這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建成的,需要不斷打造國際形象,提升公信力。”

  近年來,北京加快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增強涉外法治競爭力,具體是如何做的?為什麼要這麼做?

  仲裁機構:打造國際形象,提升公信力

  從戰略高度出發,我國提出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近年來,涉外法治的概念被越來越多的人知曉。什麼是涉外法治?簡言之就是處理涉及外國與國際事務的規則和制度體系,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是涉外法治關涉的重要命題。

  訴訟、仲裁、調解,是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的三大方式。其中,訴訟是以國家公權力來解決糾紛的一種機制。仲裁,則通過雙方達成協定,自願將糾紛交給仲裁機構作出裁決,一裁終局,更快捷、高效。

  這也是為什麼姜麗麗説要提升仲裁機構的公信力,“人家在約定把爭議交給你裁決的時候不抵觸,願意相信你。”

近日,司法部採訪團前往北京仲裁委員會採訪。

近日,司法部採訪團前往北京仲裁委員會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係。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仲裁關係。”這是中國仲裁機構獨立性的制度保障,中國仲裁機構由此可以面向市場。北京仲裁委員會是首批依據仲裁法設立的七家仲裁機構之一。

  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郭衛介紹,截至2024年底,北仲受理的案件總數超過93000件,受理案件總標的額超9400億元。近五年來,年均受理案件量近萬件,國際案件增長尤為顯著,年均增長率達24%。

  北仲自1995年成立以來案件當事人涉及的國家和地區累計達72個,2020年至2024年國際案件總量突破1200件,申請臨時措施案件5件,其中3件由緊急仲裁員作出。

  經典案例:緊急仲裁員程式幫美國公司維權

  國際仲裁中的臨時措施是指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對對方當事人的財産、證據、行為等採取的臨時性強制性措施。《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規定,仲裁庭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臨時措施決定,並由法院執行。該規定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關注的重要指標之一。

  在北仲適用緊急仲裁員程式的案件中,有一起便是仲裁員劉京作出的裁決。爭議涉及一家美國特拉華州公司的股票和控制權。

  “合同中有一個特別約定,如果買方違約沒有付款,賣方有權利要求恢復原狀,就是把股票退還給賣方。但是有一部分股票已經轉給買方並且過戶了,賣方就向紐約州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禁止買方出售已經過戶的股票,但被駁回了。”劉京介紹,因為紐約州法院認為即便買方出售了股票,賣方還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買回來。

  “賣方團隊裏的中國律師幫了大忙,這位律師知道北仲的新規則中明確了緊急仲裁員制度,便向北仲提出了申請。”劉京在接受採訪時解釋,仲裁機構的仲裁庭並不是固定存在的,而是根據申請臨時組成,這需要花費時間。北仲明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指定一個緊急仲裁員,15天之內作出裁決,之後再經由仲裁庭確認。

  劉京認為,即便賣方可以在二級市場再買入股票,但成本是不一樣的,因此應該根據合同約定維護賣方的合同權益,禁止買方出售股票,“買方曾向事後組成的仲裁庭請求撤銷我的裁決,但仲裁庭維持了,買方也自動履行了,整體效果還是很好的。”

  劉京説,北仲的緊急仲裁員程式完全與國際接軌,並且這起案件適用的是中國法,對推廣中國法,提升我國仲裁機構的國際形象大有助益。

  姜麗麗表示,我們的仲裁機構要做到國際一流,很重要的是能夠保持在國內和國際上規則、理念的一致性,且積極參與國際會議、活動,發表意見,提升國際形象。自2013年起,北仲累計在新加坡、巴黎、倫敦、紐約等20余座境外城市舉辦中國商事爭議解決高峰論壇。自2016年起,北仲作為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觀察員單位,參與相關工作組會議並就國際規則制定發表專業意見。

  “有一些像數字經濟、電子倉單糾紛只有中國、美國等少數國家有,而北仲的受理案件量是一大優勢,能夠給聯合國貿法會提供真實的案例素材,長遠來看為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創造了條件。”姜麗麗説。

  人才建設:助力中國企業走向産業價值鏈上游

  調解,在中國自古以來的糾紛化解中有獨特的優勢,因此也被廣泛應用於仲裁之中。2025年4月,北京仲裁委員會審議通過《調仲對接快速程式規則》(→點擊閱讀《程式規則》全文),明確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的,可以向北仲申請依法作出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姜麗麗介紹,參照訴訟中的司法確認,通過調仲對接,賦予調解效力。

  涉外法治人才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戰略性資源。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務處處長尹宏偉介紹,在涉外法律服務領域,北京市已形成以律師、仲裁員、公證員為核心的涉外法治人才梯隊。全市5000余名涉外律師中,170人入選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名單》,21人躋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一帶一路”跨境律師人才庫,345人活躍於國際組織;北京仲裁委員會國(境)外仲裁員佔比超過30%,共覆蓋59個國家和地區;74.6%的公證員具備涉外資質。

  北京市司法局還特別開設北京市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項目。專注於做商事爭議解決的律師左天羽是培訓班的學員,在她看來,理論學習和實地調研是拓寬視野的好機會,“尤為寶貴的是,培訓班為來自不同領域的學員搭建了穩固的長期交流平臺,這個持續學習和互助的‘朋友圈’,其價值會逐漸顯現。”

  彭俊説,26年來,他的團隊所代理的中國企業,從一開始的加工農産品到初級工業品,再到高精尖的工業品,甚至是飛機,“我們見證了中國努力攀登價值鏈階梯的過程。”

  資深律師徐萍協助青島海爾收購通用電氣的家電業務,代表濰柴動力收購歐洲叉車製造商凱傲集團25%的股份及旗下液壓業務的控制權,助力中國企業在全球範圍內的戰略佈局。談及這些年最大的感觸,徐萍説,“從為外企在中國投資服務,到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服務。”

  這是個人的感受,也是一個國家和城市的發展使命。從人才培養到仲裁機構建設,再到逐步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蹄疾步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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