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北京加快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持續完善涉外律師人才培養體系,不斷提升涉外法律服務效能,通過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增強北京涉外法治的核心競爭力。
司法部近日開展“一帶一路”法治同行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主題採訪活動,組織實地採訪北京涉外法治建設的最新成效,特別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豐碩成果。
高規格梯隊已成規模
“北京始終將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作為服務國家戰略、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關鍵抓手。聚焦司法行政系統,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律師、仲裁員、公證員等為核心的涉外法治人才梯隊。”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務處處長尹宏偉介紹説:“我們與市人才局、市教委聯合印發《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2023年-2025年)》,協同構建‘培養—引進—使用’全鏈條體系。”
數據顯示,北京涉外法治人才梯隊已成規模:
律師行業:北京5000余名涉外律師中,170人入選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庫,21人躋身“一帶一路”跨境律師人才庫,345人活躍于國際組織,其中82人擔任重要職務。
仲裁領域:北京仲裁委員會國(境)外仲裁員佔比超過30%,共覆蓋59個國家和地區,覆蓋“一帶一路”共建國家36個。
公證行業:74.6%的公證員具備涉外資質,63.9%擁有5年以上實戰經驗,服務能力與國際接軌。
青年力量正在接力起航。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左天羽曾參與北京市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謝丹作為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北京調解室負責人,處理諸多跨境糾紛。
2024年11月,謝丹成功調解一起涉及香港與內地的1.5億港幣借款合同糾紛案。此案雙方當事每人平均為香港籍,糾紛牽涉內地與香港兩地法律的銜接適用問題;案涉標的額巨大,資金流水長期、多筆、跨境,事實核查與證據梳理工作繁重。調解初期即面臨多重阻礙:被告以其持有香港及內地雙重身份為由,對身份資訊核實配合度低,導致程式遲滯;雙方在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標準及期限等核心問題上存在根本性分歧,僵持不下;同時,兼具兩地法律素養、語言能力及文化背景的合適香港籍調解員一時難覓。
“我們搭建起溝通橋梁,探索出一種新的調解模式——‘香港調解員線上主持+當事人內地線下到庭+法官現場見證’,在法官見證下,線上和線下高效聯動。經過充分協商,雙方當事人最終克服了巨大分歧,當場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調解協議。這場一度陷入僵局的跨境糾紛,終於畫上句號。”謝丹説。
仲裁中心位列全球第四
“北京仲裁委員會成立30年來,累計受理仲裁案件99000余件,總標的額達10000余億元,其中國際案件2300余件,標的額達860余億元。截至2024年底,案件當事人來自72個國家和地區,含46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裁決在全球五大洲均存在承認和執行的記錄。”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姜麗麗,根據《2025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北京在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排名首次位列全球第四。
2025年5月7日,在“北京國際仲裁之夜”活動上,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實體平臺正式啟用。5月21日上午,北京國際商事法庭在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實體平臺公開審理巡迴審判首案。
“這起涉外仲裁協議效力確認案件的審理具有重要意義——既是地方國際商事法庭首次在國際仲裁中心開展巡迴審判,也是中心啟用後的首場審判活動,標誌著北京國際商事法庭巡迴審判工作全面啟動,將進一步為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設提供支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姜麗麗説。
跨境糾紛解決新方案
5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收到來自法國駐華大使館公使銜參贊江天的感謝信。信中提到:“在接到法國葡萄酒和烈酒生産商代表律師的投訴後,貴方的迅速行動使得涉及侵權的産品得到處置。尤其是北京海誠公證處為落實此項目,成立了專項工作組。幹邑産區、波爾多産區以及香檳産區和保樂力加集團的品牌,都從這些行動中受益。”這是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期間,北京公證機構助力固定侵權證據,協助處理假冒商標、專利侵權等案件的迴響。
“公證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和強制執行效力,能夠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為各類民商事活動企業、個人等主體出入境辦理商務簽證、工作簽證等相關材料予以證明。”北京市長安公證處公證員董皓,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説,對這些出入境必需的派遣函、授權委託書、身份證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進行公證,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也是我國企業和個人“走出去”必不可少的環節。
據了解,巴基斯坦是綜合實力快速增長的發展中國家,中巴經濟走廊是“一帶一路”中的支點項目。2025年,卡拉奇-拉合爾高速公路建設進入關鍵期。某大型國有基建集團急需向巴基斯坦外派大批技術人員,近2000份學歷、資格證書公證認證迫在眉睫。
“我們加班加點進行起草、掃描、審批、制證、蓋章等工作,在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的基礎上,5天內共辦理公證書將近2000份,企業派出多名員工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一本本白色公證書鋪滿了整張大會議桌,場景蔚為壯觀。”董皓説。
“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境內外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案件日益增多,中方企業均需要委託當地國家的律師進行協商、索賠、訴訟或仲裁。”董皓分享説,“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我們除了辦好傳統的授權委託書公證外,更要考慮‘一帶一路’沿線複雜的法律、經濟文化和政治環境,努力創設公證與仲裁、調解、訴訟、線上線下、國內國外、官方民間等工作對接模式,在‘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實施方面系統性、針對性地構建風險防範機制、糾紛解決機制、法律服務合作機制,以健全完善‘一帶一路’法律服務體系,提升中國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的功能作用,努力打出‘一帶一路’公證法律服務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