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涉外律師:從服務“引進來”到助力“走出去”

日期:2025-08-06 17:08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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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執業的30多年中,前一二十年我們的涉外法律工作,更多是為外國跨國公司來華投資提供法律服務,近十幾年來,特別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走向海外,加快了國際化、全球化的步伐,律師群體也隨之在中國企業全球化進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在司法部日前舉行的“‘一帶一路’法治同行”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主題採訪中,金杜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徐萍。

  作為一名非訴律師,徐萍見證着中國經濟實力的增長,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在海外市場上綻放光彩,“企業需要熟悉中國商業文化、國家發展戰略和監管要求的專業中國律師,作為其可信賴的顧問,幫助他們完成各類國際重要交易。”徐萍説。

  據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務處處長尹宏偉介紹,近年來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入落實《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2023年—2025年)》,從“培養”“引進”“使用”三大環節培養一批能夠深度參與國際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北京市律師協會建立了以涉外法律業務為主線,覆蓋法律英語、執業技能等多方面的立體培訓體系,為服務首都經濟建設提供涉外律師人才隊伍保障。

  目前,北京市已有涉外律師5000余名。其中,170名律師入選共985人的“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名單”,21名律師入選共84人的全國律協“一帶一路”跨境律師人才庫,345名律師加入各類國際組織。

  從“引進來”到“走出去”: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徐萍回憶,自上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初的時候,伴隨着引進技術和外資的需要,中國律師的涉外法律工作開始逐漸興起。

  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徐萍觀察到,外國公司對中國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變化有着直觀的感受。

  “過去很多外國企業到中國來投資,需要我們幫助到不同的政府部門遞交審批材料,整個流程非常繁瑣。”徐萍説,隨着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現在審批路徑清晰明確,流程大幅簡化,很多已經改為了網上備案,“一些外國企業的代表都很驚訝,很多事項都不需要審批了。”她舉例稱,以往複雜的企業工商登記,現在都可以線上便捷辦理了。

  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力度和法治建設也在加強。“比如在市場開放方面,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涵蓋反壟斷、數據安全等方方面面。”徐萍補充説。

  隨着國內企業實力的上升,過去幾年,中國企業“走出去”進行海外並購的勢頭猛烈,需要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有效防範及化解“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各類法律合規風險。

  “我們憑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實務經驗,助力中國企業實現長期的國際化戰略佈局,為企業發展出謀劃策、保駕護航。”徐萍介紹説,特別是近年來,不少國內企業到“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投資,面對語言障礙、文化差異和複雜的法律環境,更需要“值得信任的人”來提供法律服務,這對涉外律師也提出了更高的專業要求。

  涉外法律服務助力企業海外合規

  在“出海”過程中,一些企業因準備不足,不免栽了“跟頭”。“有的企業在海外中標了項目,結果因為環保、勞工等方面的問題不符合當地規定被處罰,導致巨虧。”徐萍説,企業“出海”時,在了解當地法律環境、提升法治意識方面,亟需律師作為“外腦”提供強有力的支援。

  徐萍服務的一個經典案例是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濰柴”)漸進式分階段收購德國某企業集團以及某股權項目。徐萍帶領的團隊作為濰柴的牽頭法律顧問,全程參與了整個項目的各個環節,包括最初的結構設計、盡職調查,到合同談判、交割,以及後續一系列增持行動等。

  “要做好中德企業間的並購交易,必須深入研究德國特有的公司治理模式,特別是要精通其勞動法體系。”徐萍回憶,讓她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根據德國法律的規定,如果一個企業整體或者部分轉讓資産,必須要與員工和工會進行充分協商,“為了要順利地完成這項交易,取得員工和工會的支援就非常重要。”

  “該企業員工一開始對中國公司非常陌生,有很多顧慮。”徐萍説,濰柴與德國的工會員工代表經過多次的對話溝通,向他們介紹交易方案,以及公司並購完成以後未來的業務規劃,同時與工會簽署穩定協議。

  “通過本地化的承諾,項目得到了德國員工和工會的高票支援。被德國媒體評論是中國企業在德國投資的一個成功的典範。”徐萍介紹。

  徐萍感慨,中國企業在當下“出海”的過程中,遇到的法律監管環境比過往更加複雜,這對律師的知識結構和實務經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用法律維護企業海外權益

  隨着國內企業“走出去”的範圍和力度的不斷加大,遭遇的糾紛和爭端也越來越多,需要更加強有力的法律支援以應對國際風浪。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彭俊長期從事涉外爭議解決工作。

  在2022年,彭俊作為中國法律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幫助一家中國國有企業在外國法院勝訴。這起案件中,彭俊所代表的是一家省屬國有企業,其名下的船舶在南非被扣押。

  按照南非法律,如果一家企業産生了債務,債權人可以扣押該企業的“關聯船舶”,要求其代為償還債務。而“關聯船舶”不僅包括由同一企業所有的船舶,還可以將該企業的關聯企業的船舶作為“旁系親戚”扣押。南非關聯船舶制度是我國國企的重要法律風險之一。

  在彭俊參與的這起案件中,被扣押船舶的公司與真正的債務每人平均是同一省級國資委間接控制的國有企業。兩家企業分屬不同的國企集團,但是穿透後該省國資委持股率都在70%以上。

  在公司法的一般法律概念中,兩家企業受同一主體控股就屬於關聯企業,符合“關聯船舶”制度允許扣押的範圍。彭俊需要説服南非法官理解中國對國有企業的管理制度,最終南非法官認同了彭俊的陳述。“我們在國際舞臺上講好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故事,建立了有利於國有航運企業的先例,也在深層次上刷新了國外司法界對於中國國情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刻認識和認同。”彭俊感慨。

  在他看來,優秀的涉外律師,既要熟悉中國國情,能講好中國故事,也要熟悉國際規則,能用好國際規則幫助中國企業在海外開疆拓土。

  “隨着高水準對外開放的持續推進,國際層面高端實戰型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還存在短缺,我們將繼續加強全市涉外法治人才隊伍頂層設計,以市場需求為人才培養導向,完善人才支援使用機制,不斷提升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供應的規模和品質。”尹宏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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