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天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有了新規範 35℃及以上時——室外作業宜使用噴霧風扇降溫

日期:2025-07-23 08:3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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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高溫天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有了新規範,35℃及以上時—— 室外作業宜使用噴霧風扇降溫

  高溫天氣下室外露天作業如何防暑降溫?近日,修訂後的《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技術規範》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佈。無固定工作場所的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宜在工作範圍附近設置遮陽棚或遮陽傘,宜配電扇。當勞動者需往來不同的地點工作,宜配備攜帶型電扇。當環境溫度≥35℃時,宜使用噴霧風扇降溫。

  據了解,此規範在2015年首次發佈,此次為十年來首次修訂。修訂後的規範將從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

  與舊版規範不同,修訂後的規範增加高溫暴露評估與風險分級管理的要求。其中,高溫作業的風險被劃分為低中高共3級,作業期間高溫作業風險等級發生變化時,用人單位應立即根據變化後的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當風險等級為低風險時,不需採取行動。一旦風險等級上升為中風險,用人單位則需要開展職業健康培訓,發放防暑降溫飲料及藥品,配備個體防護裝備,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開展職業健康監護等。當風險等級升至高風險時,除了需要採取中風險的對應措施之外,還應優先採取工程式控制制措施,合理安排勞動組織。

  對於“室外露天作業”,修訂後的規範提出,有固定工作場所的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應在工作場所附近設置休息室,休息室應配置空調或電扇,室溫宜為24℃至30℃,可提供冰塊、化學冰袋、冷水毛巾等降溫用品。而無固定工作場所的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宜在工作範圍附近設置遮陽棚或遮陽傘,宜配備電扇。當勞動者需往來不同的地點工作,宜為勞動者配備攜帶型電扇。當環境溫度<35℃時,宜使用電扇降溫;當環境溫度≥35℃時,宜使用噴霧風扇降溫。室外駕駛非敞開型車輛的作業崗位其駕駛室應採取良好的隔熱和空調措施,駕駛室內溫度不應>28℃。

  規範還增加了中暑先兆等“現場應急處置”的要求。其中,發現勞動者出現中暑先兆或中暑症狀時,用人單位應立即使其脫離高溫作業場所。施救人員應及時、持續地降低勞動者的身體溫度。(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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