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將建立長城信息化管理平臺,實施分類修繕工程並禁止遺址長城重建。市、區應推動將具備條件的長城點段辟為參觀游覽區……《北京市長城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近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7月31日前,市民可以為長城的保護傳承利用出謀劃策。
長城保護範圍“擴容”
相比2003年頒佈實施的《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條例》聚焦長城系統性保護、精細化管理、活化利用深度等方面,提出5章38條具體舉措。
市文物局表示,《條例》落實“大保護”理念,將與長城相關的其他文物古跡、革命史跡、歷史文化街區和名鎮名村、歷史建築、傳統村落、古樹名木、農業遺産等,以及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産,長城賦存的自然與人文景觀環境,均納入法定保護範疇,全面彰顯長城文化景觀價值。本市將組織編制並公佈長城相關文化遺産名錄,建立長城生態保護制度。
政府統籌、多部門聯動責任機制將建立,文物、文旅、規劃等12個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長城及相關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利用。本市還將加強與長城沿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合作交流,協同開展長城價值研究、合作修繕、資訊共用、聯合執法、宣傳展示、培訓交流等工作,促進長城整體性、系統性保護。
建立長城信息化管理平臺
本市將推進科技賦能長城保護,加強多學科協同研究,鼓勵科技應用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提升長城研究性修繕、預防性保護、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巡查監管水準。文物部門將建立長城信息化管理平臺,對採集數據進行分析評估,開展病害與災情預警管理;指導督促相關區對長城保存狀況以及周邊生態環境、自然災害、開發建設等進行監督檢查。
文物部門還將依據長城保存狀況,分類實施保養維護、搶險加固、修繕等保護工程。其中,已經成為遺址形態的長城,應當嚴格實施遺址保護,不得進行原址重建。保存較為完整的長城點段,應依據保存狀況開展結構加固和局部修復等。
攀岩、刻劃、野營等9類長城本體破壞行為被明令禁止。針對非參觀游覽區,本市首創電子圍欄、無人機巡查等科技手段,提示風險,勸阻攀爬。
設立“長城保護日”
“傳承與利用”作為《條例》中一個單獨篇章,強調長城的文化活態傳承與可持續利用。
市、區將建立長城主題闡釋展示體系,支援長城沿線博物館、陳列館、鄉史館、村史館、驛站、廣場等開展長城主題展示,開展學術交流、文藝創作、非遺展演、研學教育、文創開發等長城文化活動,加強考古報告、保護檔案、歷史文獻及口述史料蒐集整理。
《條例》提出,本市將設立“長城保護日”,長城所在地的區政府及文物部門可在長城保護日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市、區應推動將具備條件的長城點段辟為參觀游覽區,整合文旅資源,拓展利用路徑,培育拓展新業態,服務長城沿線經濟社會發展。
本市對長城參觀游覽區名錄實施動態管理制度。文物部門每5年評估名錄內參觀游覽區是否保持開放條件。(李祺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