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立法提升規章實施效果 京津冀三地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將於7月同步施行

日期:2025-06-30 15:23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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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廳在京首次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京津冀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協同工作成效、協同立法內容等。據悉,京津冀三地的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將於7月同步施行,這也是三地首個政府規章協同立法項目。京津冀將以此為契機,共同提升規章實施效果和立法質效、促進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合作與資源共用、推動實現區域高品質發展。

  據介紹,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是提升政府立法品質、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查補執法漏洞、完善地方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此次京津冀協同立法是三地首次在制定規章方面開展協同合作,就政府共同行為進行協同立法,也是三地司法行政部門首次就自身職責開展區域協同立法。為確保此次協同立法工作的高品質開展,京津冀三地此前共同梳理研究了國家有關規定及各地制度建設和評估實踐情況,聯合赴有關省市調研交流,共同總結近年來評估工作成果,並綜合考慮三地工作需求和特點,求取“最大公約數”,在保留特色制度的同時,確保立法主要內容框架和重點制度措施協同一致。

  2025年上半年,京津冀三地政府分別按計劃審議通過草案,完成立法工作程式,《北京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將於7月1日同步施行。其中,北京市將通過該辦法系統規範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以及成果“如何用”,對已實施政府規章的制度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全面體檢”,推動及時調整不相適應的部分,切實提升立法質效。

  天津市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在明確主體責任、拓寬評估範圍的同時,深入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將公佈評估相關資訊作為評估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明確要求評估單位在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時,應為社會公眾參與評估工作提供便利。

  河北省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實現了“省市共用”,堅持立法後評估與政府規章清理緊密結合,以評估結果作為規章清理重要參考,以此搜尋規章本身制度設計的缺陷與不足,檢驗立法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推進規章“立改廢”,使政府立法始終處於與全面深化改革、高品質發展相適應的最佳狀態。

  下一步,京津冀將繼續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動三地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制度落實落細,並以協同立法成果為新起點,促進京津冀司法行政協同不斷走深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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