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行政機關聯合召開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協同工作新聞發佈會

日期:2025-06-26 19:09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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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廳在京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京津冀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協同工作成效、協同立法內容及下一步工作計劃。據悉,這是三地首個政府規章協同立法項目,也是三地司法行政機關首次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京津冀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負責同志出席發佈會介紹了具體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問。

  北京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福威就《北京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京津冀協同立法工作整體情況等內容進行介紹。

  制定《辦法》是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目標要求、落實北京市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審議通過的推進“立法後評估常態化”改革任務的重要舉措。《辦法》共27條,立足於北京市147部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實踐,總結固化成熟工作經驗,銜接現行制度機制,從推動常態化開展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的現實需要出發,圍繞拓展和厘清評估範圍、構建評估責任體系和工作格局、明確開展評估工作具體要求、強化評估成果多元化運用等重點問題,系統規範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以及成果“如何用”,充分發揮立法後評估的“回頭看”功能,對已實施政府規章的制度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全面體檢”,以評估成果為引領,研判規章是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推動及時調整不相適應的部分,從而切實提升立法質效,推動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願、切合發展實際、適應時代要求。

  在制定過程中,京津冀司法廳(局)成立了協同立法工作專班,學習分享三地工作經驗,就重點問題輪流組織會商,開展聯合調研,強化工作交流、資源共用、成果互鑒,為京津冀規章立法後評估協同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下一步,北京市將抓好《辦法》的貫徹執行,紮實推進評估工作常態化。做好評估指標體系的研究制定工作,切實提高評估工作規範化水準。積極探索評估協作路徑,促進京津冀協同工作不斷走深走實。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長高向軍介紹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制定過程、協同立法工作開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立法後評估是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對促進規章有效實施,不斷提高立法品質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按照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的原則,天津市司法局共對30餘部政府規章進行了立法後評估,為《辦法》的制定打下了良好實踐基礎。在協同立法工作過程中,天津市司法局系統總結評估工作的“天津經驗”,務實高效地促進資料資訊、專家資源等方面的交流共用,增進調研組織、草案制定等方面的協同配合,強化立法思路、重點問題和主要制度方面的互助互鑒,推動提高協同立法品質,實現“1+1+1>3”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天津市將以《辦法》出臺為契機,重點結合即將開展的2025年度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紮實做好貫徹實施,完整、準確、全面地做好《辦法》的宣傳解讀,提高評估工作規範化水準,以高品質的後評估促進政府立法品質提升,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同時,加強與北京、河北等省市在評估工作方面的交流,持續推動資源共用和成果互鑒。

  河北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孟相維就《河北省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特色亮點進行介紹。

  一是實現“省市共用”。《辦法》適用範圍涵蓋省市兩級。此部規章的出臺,將有利於提高立法工作品質,為省市兩級政府科學立法提供立法遵循。二是強化“評清聯動”。堅持立法後評估與政府規章清理緊密結合,以評估結果作為規章清理的重要參考。通過立法後評估搜尋規章本身制度設計的缺陷與不足,檢驗立法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推進規章“立改廢”,使政府立法始終處於與全面深化改革、高品質發展相適應的最佳狀態,確保實現“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三是加強“政研互動”。在《辦法》制定過程中,河北省認真落實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從《辦法》的體例結構、條款設置到具體表述,各位專家提出很多的真知灼見,為《辦法》的修改完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下一步,河北省將抓好《辦法》的宣傳解讀,完善配套制度,紮實做好貫徹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同時,加強與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的交流,互通工作資訊,借鑒經驗做法,在規章立法後評估協作方面開展更多探索,為共同推進京津冀法治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三地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負責同志就相關問題答記者提問.

  請問京津冀三地在協同立法方面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此次關於規章立法後評估的協同立法,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大環境下,由三地司法廳(局)共同謀劃並推動完成的,是三地司法行政協同的一項重要成果,對共同提升規章實施效果和立法質效、促進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合作與資源共用、推動實現區域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協同立法實現了三個“首次”:一是京津冀首次在制定規章方面開展協同合作,二是三地首次就政府共同行為進行協同立法,三是地方司法行政部門首次就自身職責開展區域協同立法。北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合作開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是協同謀劃推動。協同立法動議於2023年11月,三地開展協同發展十周年業務交流期間,分別介紹各自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情況,並達成協同立法的共識。隨後,三地均將該項立法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計劃,聯合組建專班,經常性相互通報進展,研究工作安排,為推動實現三地立法主要制度同一、審議決策同期、宣貫實施同步提供機制保障。

  其次,是協同調研起草。三地共同梳理研究國家有關規定及各地制度建設和評估實踐情況,聯合赴有關省市調研交流,夯實協同立法工作基礎;共同總結近年來評估工作成果,研討立法有關重點問題,綜合考慮三地工作需求和特點,求取“最大公約數”,在保留特色制度的同時,確保立法的主要內容框架和重點制度措施協同一致。

  再次,是協同公佈實施。經過一年多紮實有效的工作努力,根據協同立法工作安排,2025年上半年,三地政府分別按計劃審議通過草案,完成立法工作程式,並將於2025年7月1日起同時施行。

  下一步實施過程中,三地將進一步深化工作思路互鑒,探索評估項目和工作方法協同,以協同立法成果為新起點,促進京津冀司法行政協同不斷走深走實。

  《天津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第九條規定,“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評估單位應當對規章中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給付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進行重點評估”,如何具體落實?

  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環節的重中之重,行政執法歷來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行政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着政府,一頭連着群眾,直接關係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是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均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對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實施情況及必要性進行定期評估。2025年以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司法部就推進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作出部署。《辦法》第九條落實落細上位法相關規定和國家決策部署,總結提煉天津市近年來開展評估工作的有益經驗,將重點評估規章中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給付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確立為評估單位的法定義務,旨在提升監管效能,確保行政執法既不缺位又不越位、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讓企業和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具體到該項規定的落實上,以行政處罰為例,一是要求評估單位在評估報告中就規章中設定的行政處罰,對其實施情況和必要性進行專門表述,在評估時應當結合近三年來的執法情況及復議訴訟糾錯情況、群眾滿意認可度、行政管理秩序的變化趨勢等,分析是否存在處罰不符合上位法規定、處罰主體不適當、明顯過罰不當、與其他行政處罰不協調、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缺少自由裁量權基準、缺少配套文件等問題,並重點聽取基層執法部門的意見。二是強化評估結果的運用,針對不合法、不適當的行政處罰事項,以及行政處罰適當但處罰種類或罰款額度不適當的,評估單位應當提出修改或者廢止的建議;針對行政處罰實施缺少配套制度或者裁量基準的情況,規章的實施單位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制定配套制度,細化裁量基準。此外,天津市也將加大指導力度,支援評估單位不斷優化評估方式,提高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給付等事項的評估品質,實現有進有退、適當合理的良性發展。

  請問《河北省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將如何確保公眾的廣泛參與,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將採取多種措施保證公眾的廣泛參與,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首先,河北省在《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立法後評估工作要堅持“社會參與”原則,在評估過程中需要主動吸納公眾的意見。評估單位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發佈立法後評估相關資訊,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渠道,為社會公眾參與立法後評估工作提供便利。

  其次,《辦法》鼓勵評估單位根據規章特點和工作需要創新評估方法,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評估工作品質。《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評估單位可以通過實地調研、網路調查、問卷調查、座談論證等方式廣泛收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要堅持問題導向,逐步拓寬公眾參與政府規章後評估的渠道,通過深入群眾,面對面的交流,全方位地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廣泛收集第一手資料,使得評估結果更加客觀、公正和科學。

  最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要注重聽取有關政府部門、基層單位、管理服務對象、專家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通過政府部門能夠了解規章實施的具體情況及有關數據,基層單位能夠反饋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管理服務對象能夠反映現實訴求,專家能夠從專業角度提供全面的分析。綜合多方意見建議,可以有效識別規章存在的立法缺陷,更加有針對性地開展“立改廢”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品質。

  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是提升政府立法品質、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查補執法漏洞、完善地方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後評估立法也是京津冀三地首個政府規章立法協同項目,是三地司法行政機關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三地將繼續加強溝通協作,鞏固深化合作成果,促進資源共用和成果互鑒,共同推動三地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制度落實落細,促進區域協同發展走深走實。

  中央和京津冀三地的新聞媒體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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