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勢頭強勁的科創型中小企業,往往因為缺乏合格抵押品而面臨融資難題。北京經開區近日推出全市首個專門針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對三類不良貸款項目本金餘額給予50%的風險補償。換句話説,政府替銀行扛了一半風險,鼓勵銀行敢貸、願貸,支援企業科技創新。
早在2023年12月,北京經開區就推出全市首個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政策,設立總規模1億元的風險補償資金,對合作銀行機構記憶體在的經開區內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知識産權質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三類不良貸款項目本金餘額給予30%或40%的風險補償,支援銀行為沒有合格抵押品、質押品或者無法引入第三方擔保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服務。
政策執行一年多來,經開區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政策18家合作銀行備案項目規模超20億元,較2023年同期同口徑業務增長55.28%,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型企業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重點企業備案規模同比均保持大幅增長。
為了引導更多金融“活水”精準“澆灌”科創類中小企業,北京經開區近日又出臺《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實施方案》,支援範圍更精準、補償力度更大。
《實施方案》在此前風險補償政策基礎上,結合科技創新類企業全生命成長周期的實際需求,將支援企業調整為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進一步擴大政策惠及範圍,貸款規模上限也由10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這將有效促進銀行信貸向經開區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傾斜,提高合作銀行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北京經開區相關負責人説。
風險補償的比例也更高了。對比發現,針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在合作銀行備案的信用貸款、知識産權質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項目,補償比例由該筆不良貸款本金餘額的30%或40%提高至50%。
除了上述三類貸款可享受風險補償,《實施方案》還引入銀擔分險業務下的風險補償模式。據了解,本市銀擔分險業務中的風險分擔比例按照“2:8”模式執行,即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共同承擔80%,銀行機構承擔不低於20%。
此次方案中,對於通過銀擔分險業務發放的貸款(不限於前述三類貸款),由經開區補償原本銀行自擔的20%,實現風險責任政府資金兜底,解除銀行機構開展科技企業授信的後顧之憂,加大鼓勵銀行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開展合作。
該方案要求,銀行機構對單個企業的貸款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放款前或放款後10個工作日內《徵信報告》顯示的該企業未結清本外幣貸款餘額不超過5000萬元。相關負責人説,這能避免銀行為享受政策而將大額貸款進行拆分投放後備案,確保政策對單個企業貸款補償額度上限可控,引導信貸覆蓋更多企業。(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