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

日期:2025-06-23 15:29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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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召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對《實施意見》進行重點解讀,發佈北京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有關情況,詳情一起看。

  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衛東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進行介紹。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進一步規範行政檢查,有效預防和糾正違法檢查、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任性檢查等突出問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實施意見》,主要回應以下問題:

  針對企業關注的“檢查主體亂”問題,《實施意見》明確了具有行政檢查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依法受委託的組織三類主體可以依法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各類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和檢驗檢測等第三方機構實施行政檢查。按照《實施意見》,本市正在組織各級部門開展行政檢查主體的審核及公佈工作,該工作完成後,企業遇到入企檢查,可在各市級部門、各區政府門戶網站的“行政執法公示”欄目,核實相關單位是否屬於行政檢查主體,如不屬於,可拒絕接受檢查。

  針對企業關注的“檢查人員亂”問題,《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只有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或人民警察證件的人員可以入企實施行政檢查。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志願者等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沒有行政執法證件,不得入企實施行政檢查;行政檢查主體聘請的第三方機構人員和執法輔助人員可以在行政執法人員帶領下,進入企業生産經營場所從事協助和輔助工作,但嚴禁在沒有執法人員的情況下單獨入企。企業可以要求檢查人員出示執法證件並掃描證件二維碼,如果無法出示證件或者掃描二維碼發現證件失效,可拒絕接受檢查。

  針對企業關注的隨意檢查和擾企檢查問題,《實施意見》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規範:一是強化計劃統籌,做好源頭管控。要求各行政檢查主體每年3月底前制定並公佈年度檢查計劃,並由市、區政府對年度入企檢查總量和檢查頻次上限進行控制,同時,要求年度檢查計劃外的各類專項檢查必須報市、區政府批准後方可實施,大幅壓減非必要的臨時性檢查,減少檢查隨意性。二是全面推行“掃碼報到、亮碼通知、照單檢查”制度。要求所有入企檢查必須納入北京市綜合監管資訊系統統一管理、統一通過系統生成檢查碼。檢查人員入企檢查時,除嚴格執行掃碼要求外,還必須主動出示檢查碼並按照對應的檢查單實施檢查。如執法人員無法出示檢查碼或者與綜合監管系統查詢的檢查碼不符,企業可以拒絕執法人員入企檢查;如果發現檢查人員使用的檢查單與綜合監管系統查詢的檢查單不符,可以要求執法人員更換為與檢查碼相對應的檢查單,如不更換,也可以拒絕接受檢查。三是優化檢查組織形式,減少重復檢查、多頭檢查。要求積極採取資訊共用、智慧監管等非現場方式實施監管。同一部門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儘量採取“一次入企、一表通查”的方式,把該查的事項一次性全面查完,最大限度避免重復入企;鼓勵多個部門採取跨部門聯合檢查的方式實施入企檢查,減少不同部門分別入企的多頭檢查。

  針對企業關注的檢查不規範、標準不統一問題,《實施意見》對規範檢查事項和檢查標準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化管理。要求各市級檢查主體對行政檢查事項進行統一清理、統一規範、統一公佈,未經公佈的檢查事項不得實施行政檢查。二是繼續優化行政檢查單分類管理。要求各檢查主體根據入企檢查、設站檢查、區域巡查、非現場檢查等不同檢查場景,分類編制適用不同場景的檢查單,並根據檢查事項明確具體的檢查項、檢查要點、檢查方式和檢查標準。三是進一步細化行政檢查標準適用規則。要求檢查主體不得以相關標準中的推薦性、指導性條款作為確定檢查標準和判定檢查結果的依據;同時規定,在“標準打架”問題沒有解決前,檢查主體不得以衝突標準作為判定相應檢查項是否合格的依據。企業在接受檢查時,如果遇到這兩種情況,可以向市司法局或者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針對企業關心的執法規範化建設、合規守信企業保護、執法監督制約等工作,《實施意見》也作出相應回應:一是針對執法規範化建設問題,明確行政檢查實行雙人執法、亮證執法、權利義務告知、結果現場反饋等制度,並根據不同檢查結果,對適用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免罰慎罰、公正裁量等提出規範要求。二是針對保護合規守信企業的問題,明確在繼續鞏固深化“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評價體系建設的基礎上,將行政檢查合格結果納入企業信用正向評價,繼續推行“無事不擾”企業清單等措施,努力讓合規守信企業實實在在享受到守法經營帶來的“紅利”。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綜合運用平臺監測、12345市民服務熱線、直報監測點等渠道收集企業對行政檢查的意見建議,拓寬執法監督渠道;強化與其他監督銜接,對違反“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等要求的,及時監督糾正,屬於違紀違法問題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處處長林影介紹了本市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有關情況,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

  全面實施“掃碼檢查”,強化行政檢查全流程監督。一是實施行政檢查源頭管控。北京全面實行行政檢查計劃統籌管理,組織全市各區及40個市級執法機關按照統一標準完成年度行政檢查計劃編制工作,將“可計劃的各類行政檢查”全部納入計劃管理,並明確年度行政檢查頻次上限,杜絕隨意檢查。二是嚴格規範行政檢查程式。通過實行“掃碼報到、亮碼通知、照單檢查”,實現行政檢查全程留痕可溯,同時系統會自動對重復檢查、低效檢查進行提示阻斷。三是拓展社會監督渠道。依託“京通”小程式,打造政企互動平臺,經營主體可實時查詢檢查人員、檢查結果和合格標準等資訊,還可以即時反饋不規範檢查行為。

  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現場打擾。一是“無感監管”覆蓋更多行業領域。全市49個部門充分運用視頻AI巡查、數據比對、遠端檢查等非現場監管方式,全市非現場檢查量佔比提升至42%。二是監管效率有效提升。結合不同行業、領域特點,完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將監管力量聚焦到風險隱患集中的領域上,實現監管資源高效配置。三是非現場監管法制保障不斷完善。紮實開展本市非現場監管地方立法調研論證,深入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確保相關立法為改革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擴大“無事不擾”企業清單範圍,為合規企業松綁減負。一是擇優納入“無事不擾”企業清單。充分發揮信用激勵和約束作用,以信用風險分級分類評價結果為基礎,已將23萬家企業納入清單,超過全市企業總量的10%。二是持續減少對“無事不擾”企業現場檢查。對清單內企業,除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專項檢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最大限度減少現場檢查。2025年納入清單企業的非現場檢查量佔比已提升至77%,為企業減負效果明顯。三是強化“無事不擾”清單動態管理。目前,已有3023戶企業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違反守信承諾、涉及嚴重違法失信等情形,被移出清單並加強監管,有效激發企業自主合規經營的內生動力,助力構建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統一規範檢查規則,協調解決檢查“標準打架”問題。一是清單化管理行政檢查事項。開展行政檢查項標準化、規範化梳理工作。全市49個監管部門制定了6382個行政檢查項,並逐項明確檢查內容和合格標準,形成市、區、街鄉統一的監管規則。二是建立“標準打架”協調解決機制。針對不同監管部門檢查“標準打架”現象,堅持從企業視角出發,多渠道深度調研摸排檢查“標準打架”問題,形成典型問題清單並統籌組織相關部門深入研究、會商研判解決方案。截至目前,已就37個問題協商一致,形成統一標準。

  市應急局法制處處長戴賀霞介紹市應急局嚴格規範安全生産檢查有關情況。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決策部署,市應急管理部門在轉變執法理念、優化執法方式等方面發力,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具體包括:

  一是加強檢查人員管理,規範執法輔助人員。應急管理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檢查由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和街道鄉鎮依法實施。行政檢查必須由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實施,城市協管員、技術檢查員等執法輔助人員不能單獨入企開展行政檢查,但可以在行政執法人員帶領下,入企開展執法輔助工作。

  二是加強執法檢查管理,規範檢查內容和標準。市、區應急管理部門編制了2025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將日常檢查、大型活動保障檢查等納入年度計劃,經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加強分級分類執法,市級納入計劃的重點檢查單位,各區原則上不再列入計劃,防止重復檢查。按照“一次入企、一表通查”的要求,分類編制適用不同檢查任務的入企檢查單。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檢查計劃、檢查單、檢查事項和檢查標準開展檢查。

  三是加強非現場監管,規範現場檢查。不斷優化非現場監管手段,探索建設許可證有效期資訊比對、隱患整改資訊比對、特種作業證資訊比對,以及企業工傷事故預警等模型,多渠道發現問題,不斷提高入企檢查的精準性,逐步減少現場檢查。開展入企檢查時,執法人員落實“掃碼報到、亮碼通知、照單檢查”等制度要求。檢查過程中,不得要求企業負責人陪同檢查。

  海淀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京海介紹海淀區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有關情況。海淀區“雙向發力”協同並進,從以下兩個方面為企業減負:

  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提高監管效能。一是成立非現場監管工作專班。印發海淀區《深入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加強非現場監管三年行動計劃》,對非現場監管改革進行統籌設計、整體謀劃。按照“統籌管理、分類整合、逐步納管”的思路,推進全區信息化系統整合。改革以來,全區開展非現場檢查15.9萬次,佔比65.12%,非現場檢查問題發現率達到17.69%。二是建立常態化監測通報機制。利用數據監測、通報考核、執法監督等手段,持續推動各部門優化監管方式、規範涉企檢查行為。改革以來,依託“綜合監管e碼查”重復檢查預警減少擾企843次,現場檢查量佔比降至34.88%,現場檢查問題發現率達到51.72%。建立全市首個區級“掃碼檢查”企業直報監測點,邀請638家企業監督評價各監管部門的檢查行為。面向1370家企業開展廣泛調研,客觀評估監管改革效果。三是動態優化“無事不擾”清單企業庫。海淀區目前已有2.6萬戶企業納入試點清單,達到企業總量10%。檢查量同比壓減96.4%,企業迎檢負擔顯著下降。梳理出16個“標準打架”問題,密切聯繫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建立問題摸排協調解決機制,目前,區級層面已解決8個。

  行政執法監督協同促改,即時糾偏提升監管質效。為確保監管改革各項任務落地,海淀區有效發揮“執法監督”強大引擎,通過“座談、問詢、反饋、論證、決定”的完整閉環,反向督導“低質效、低風險”等問題解決提升。

  人民網、法治日報、中國新聞社、北京廣播電視台、北京政法網、新京報等中央和市屬媒體到場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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