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審計局四措施打造民生審計“標準件”

日期:2025-05-16 16:28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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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創新組織方式,打造項目組織標準。加大全市民生領域試點審計力度,通過試點審計,完善審計工作方案,統一謀劃設計、項目計劃、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重點統一處理原則,真正形成全市一盤棋,實現民生審計成果最大化。積極推進研究型審計,通過深入研究將審計需要反映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取得的成果等預期目標納入審計工作方案,指導各審計組統一目標標準、聚焦審計方向,促使分散審計成果聚沙成塔,取得較好審計成效。

  二是制定審計指南,打造品質控制標準。加強全過程品質控制,通過制定《審計指南》《審計報告框架模板》《大數據審計程式及思路》等規範文件,加強審計過程品質控制,形成成果目標、品質標準等“標準件”。近年來,市審計局總結民生審計經驗,制定《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重點問題及定性依據指引》《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民生資金審計重點問題及定性依據指引》《公立醫院經濟責任審計常見問題清單》等,從突出關鍵問題風險點、統一定性標準和依據、指導現場審計工作等方面控制審計品質。

  三是固化數據模型,打造數據分析標準。搭建大數據審計框架,統一數據採集標準和分析模型,在統一數據獲取、清洗、轉換規則的基礎上,針對民生審計高頻問題,預設分析模型和演算法,形成可以復用的數據分析工具包。在某基金審計中,採用歸納與演繹的方法,研究政策風險點和已有典型問題的特徵,構建數據模型,並利用數據分析技術將歷史經驗模型復原到新的審計項目中,透過數據看政策效果和職責履行情況,揭示基金風險。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打造問題整改標準。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通過完善問題清單臺賬、統一審計建議、嚴格整改標準等措施,統一消除整改過程中隨意性,推動“問題識別-原因分析-問題建議-執行落地-成果驗收”全鏈條規範。同時根據《北京市審計局整改約談辦法》,對整改不力的單位,適時進行約談,推動民生審計整改落實。2021年以來,推動出臺民生類制度80余項,進一步促進了民生領域各項政策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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