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旗升挂使用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天安門廣場等景區應設國旗收回點

日期:2024-12-18 08:4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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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安門廣場及部分旅游景區使用手持國旗游客較多,應在景區出入口設置國旗收回點;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等現場使用國旗的,主辦方也應在出口或其他顯著位置設國旗收回點。為進一步規範國旗製作、升挂、收回,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國旗升挂使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近日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臨街單位插挂國旗應協調統一

  徵求意見稿全文共29條,內容包括國旗製作、銷售、升挂、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動。按照規定,國旗應噹噹天早晨升起,當天傍晚降下。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一般情況下,國旗橫向升挂、使用;因特殊需要以豎挂等方式使用國旗時,保持旗面舒展、五星處於上方位置,與使用場合、周邊環境相協調。升挂、使用國旗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國旗的升挂、使用和日常保養維護。如遇颱風、大風、沙塵暴、中雨及以上雨天、中雪及以上雪天、冰雹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挂國旗。

  徵求意見稿立足北京特色,明確了國慶節及重大活動保障中的國旗使用管理要求。結合北京特色和多年來的實際做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國慶節以及按照重大活動保障要求插挂國旗的,應當在節日或活動結束後有序撤除。同一道路兩側臨街單位、商戶、居住小區等插挂的國旗應當協調統一,禁止將國旗插挂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規定的設施設備上。

  破損褪色國旗應統一處置

  對於國旗收回流程,徵求意見稿提出了重點區域國旗收回要求。其中,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確定的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升挂、使用國旗的組織和個人,將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送交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對組織和個人送交的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要做到應收盡收、妥善保管、統一處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會。對於天安門廣場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國旗較多的景區等,應當在出入口等適當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及時收回使用的國旗。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等現場使用國旗的,主辦方應當在出口或其他顯著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依法依規送至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或送至指定的處置單位。

  任何個人發現違規有權報告

  未按規定升挂或回收國旗應及時糾正,任何人有權報告。徵求意見稿提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國旗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國旗升挂、使用、收回等情況進行檢查,如有應當升挂國旗而未升挂;國旗升挂位置不當;不按規定升降國旗、舉行升旗儀式;倒挂、倒插國旗;懸挂、插挂或者擺放國旗不符合規定;違反規定使用國旗及其圖案;升挂、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按規定收回國旗;隨意丟棄國旗等情形,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規定情形,有權直接向升挂、使用國旗的單位或者個人建議糾正,或者向國旗相關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後,有關單位部門除了應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還應及時向報告人反饋處理情況。

  微信頭像附着國旗圖案不違法

  此外,本市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場所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針對“在微信等社交平臺賬戶頭像上附着國旗圖案”這一做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微信等用戶使用國旗頭像的行為本身不違反法律。不過徵求意見稿也提出,國旗不適宜用於私人喪事活動,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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