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生“老大難”蹚出治理“新路子”——“每月一題”系列報道之三

日期:2021-06-23 07:4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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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破解民生“老大難”蹚出治理“新路子”——“每月一題”系列報道之三

  “每月一題”在推動重點難點民生訴求解決的同時,也為超大城市基層治理探索新機制。

  首接責任制,12個方面、27個高頻問題有明確的牽頭單位,聚合各方力量破解難題。

  無錯優先,群眾的利益永遠是第一位,決不讓無過錯的老百姓吃虧。

  靶向監督,倒查為群眾辦實事中存在的作風問題,優化“每月一題”的閉環機制,完善治理水準。

  一系列鮮活的經驗在“每月一題”中涌現,為創新超大城市治理路徑做出了有益探索。

  首接負責突破“責任盲區”

  過去兩年,以12345這條小小熱線為杠桿,北京探索出了一條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的新路徑,在推進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打造了人民至上的“北京樣板”。

  隨着“接訴即辦”改革進入深水期,也面臨不少現實挑戰,其中之一是“七有”“五性”民生難題解決率有待提升。許多棘手的民生難題,因為涉及權屬交叉,基層想管管不了,職能部門存在推諉、扯皮現象。

  “每月一題”帶動了辦事機制的改變。“為群眾解難題,單靠街鎮社區使勁兒,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以前,基層政府鉚足勁拉着相關部門和自己勁往一處使。現在,12個方面各有一個主責單位,54個單位配合解決27個具體問題。首接負責制倒逼相關委辦局主動承擔責任。”市委深改委接訴即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直言。

  首接負責,意味着主責單位和配合單位不能再“踢皮球”,涉及多個責任主體的訴求,首接單位牽頭協調,一管到底,再也沒有“別人家的事兒”。

  比如老舊小區改造,由住建部門承擔首接責任,各區政府、消防部門等作為成員單位,明確各方職責,最大限度整合資源。

  上下樓不方便,是城市副中心老舊小區改造反映突出的問題。老樓加裝電梯,除了資金到位、住戶簽字同意,進入施工階段,還涉及電力、燃氣、城管、消防等多部門,需跨過一道道協調關。

  玉帶河西街小區30號院要加裝電梯,外置燃氣管線移挪是開工的前提條件。打地基時,樓門前挖出三米深的基坑,露出了預埋污水管線,“污水管有明顯的阻塞和老化,都挖開了還能坐視不管嗎?”

  但這些工作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為此,區住建委牽頭,先後與燃氣、自來水、熱力等部門坐到一起,研究政策,最終運用加梯補助費用,移挪、更新相關管線,打通“堵點”。

  在“每月一題”解難題過程中,雖然都是來自不同部門,存在不同分工,但面對居民時,就是一個團體,不再存在“責任盲區”。為了從根源上解決預付費退費難問題,2021年2月起,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商務局、區教委、區文旅局、區體育局、區房管局、區人社局等多部門聯合舉辦重點企業聯合約談機制,對訴求量長期居高、解決率不盡人意的72家企業,各部門按行業主管分別約談,摸清經營情況,一起出主意、想辦法。

  無錯優先把群眾利益擺第一

  海淀區花園新區1號樓的276戶居民多是原清河毛紡廠的老職工,跟着廠裏的老住房搬遷後就地安置。可上樓12年了,因為規劃沒落實,居民至今都沒有拿到房産證。

  為解決房産“辦證難”問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確定了“尊重歷史、無錯優先、違法必究”的改革原則——把開發建設單位與購房人的責任分開,優先為無過錯的合法購房人辦理房産證;針對開發企業違法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從源頭上避免新問題。花園新區項目其實在2004年已經立項,屬於原址回遷,但在後續搬遷騰退過程中,老樓的部分居民不願搬出,公共服務配套沒有開工建設,項目達不到規劃驗收條件。

  如何儘快為群眾辦好實事?前不久,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會同相關單位形成了“所有”工作方案,在沒有完成搬遷騰退情況下進行容缺辦理,為已入住的回遷戶儘快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

  無錯優先,為房産證難辦問題提供了整體思路。本市還明確了“誰違法、誰擔責”的原則,無錯優先的同時,依法追責開發企業違法違規及不當牟利行為。

  2021年以來,在市區兩級合力推動下,堅持無錯優先原則,已為5.1萬餘戶居民解決了不動産登記難題。按計劃,年內還將解決10萬套房屋的歷史遺留問題。

  靶向監督完善治理水準

  “每月一題”還催生了一套問責監督機制,通過靶向監督對群眾訴求辦理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嚴肅執紀問責。這也是機制上的一次創新嘗試。

  5月份,通州區紀委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幹部來到中倉街道西營前街小區,隨機走訪社區居民,了解老舊小區改造情況,對相關部門履職開展監督檢查。

  老舊小區改造是全市“接訴即辦”監督清單列出的重要內容。“我們梳理了中倉街道近三年涉及老舊小區改造的社區,對已改造或正在改造項目,‘四不兩直’現場檢查和入戶走訪。”區紀委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主任陳維介紹。

  老舊小區改造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施工進度及品質情況、群眾滿意情況,被列入監督的三類內容,據此倒查背後的作風問題,從而督促職能部門真正把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

  問題導向,靶向監督。監督,根本目的在於推動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監督的“放大鏡”聚焦在群眾反映強烈的具體訴求上,通過工單核查、實地調研、大數據比對,找準“房産證難辦”、校外培訓亂象以及停車、環境、物業等群眾痛點難點及其背後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無疑將優化“每月一題”的閉環機制,完善治理水準。

  首接責任制、無錯優先、靶向監督,“每月一題”牽動的這些機制創新,使群眾利益得到最大保護,也推動城市治理“向前一步”,讓大城精治的為民底色更加鮮明。(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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