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月家庭廚余垃圾日均分出量達3541噸 廢玻璃、廢織物、廢棄大件傢具等納入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回收種類主要包括廢紙、廢塑膠、廢金屬、廢玻璃、廢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和廢棄大件傢具;餐巾紙、衛生間用紙、濕巾、一次性紙杯、廚房紙等廢紙應作為其他垃圾處理。3月2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委聯合市教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召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情況新聞發佈會,本市新近印發的《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導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明確了可回收物品類和不宜列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類。2021年,全市還將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類驛站。
居民自主分類投放達標率顯著提升
據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剛介紹,2021年2月,全市家庭廚余垃圾日均分出量為3541噸,分出率為19.61%。生活垃圾日均清運量1.93萬噸,與2020年日均清運量相比下降12.01%。2月份,抽查居民自主分類投放達標率為78.97%,較1月份提升4.7個百分點。截至2月底,全市達標改造固定桶站6.37萬組,涂裝垃圾運輸車3954輛,改造提升密閉式清潔站805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設施不斷完善,保障能力持續增強。
生活垃圾分類驛站是優化垃圾分類體系的重要載體,2021年,全市將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類驛站。“分類驛站支援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全品類垃圾的全時投放,對於有價值的可回收物,可以在分類驛站進行有償回收,或由驛站服務人員到府回收,促進可回收物應分盡分、應收盡收。”李如剛介紹。
廢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納入指導目錄
到底哪些垃圾屬於可回收物,又有哪些垃圾不宜被作為可回收物?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印發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導目錄(2021年版)》,對可回收物的主要回收種類及常見可回收物、不宜列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類進行明確界定,為市民提供詳實的可回收物分類指南,也為可回收物經營者提供從業指導。
《目錄》明確,可回收物回收種類主要包括廢紙、廢塑膠、廢金屬、廢玻璃、廢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和廢棄大件傢具等七大類,每一大類又具體分為幾小類,許多生活中常見又容易混淆的垃圾都包括其中。例如,廢紙品類中包括舊報書本、紙板箱和其他廢紙張,紙質蛋盒(托)就屬於其他廢紙張;廢玻璃品類又分為玻璃門、玻璃窗等平板玻璃,食品及日化用品玻璃瓶罐等瓶玻璃以及其他廢玻璃。
《目錄》同時還明確了“不宜列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類”,比如餐巾紙、衛生間用紙、濕巾、一次性紙杯、廚房紙等廢紙,污損的塑膠袋、沾有污漬的一次性塑膠飯盒等,應作為其他垃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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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鼓勵“廢品到府回收”
日前,市城市管理委等11家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本市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的意見》(下簡稱《意見》),從可回收物回收的點站中心設施建設、服務品質、運營管理等多個方面作出規範,推動可回收物回收增量和其他垃圾末端處置減量。
《意見》明確,本市將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科學佈局的原則,鼓勵規模化企業全鏈條運營,促進企業開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鼓勵物業管理、環衛作業等機構共同參與,分工協作;鼓勵採用“兩桶一袋”到府有償回收等方式,促進居民垃圾分類習慣養成。《意見》提出,未採用到府回收的地區,應在生活垃圾分類固定桶站合理設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方便市民投放。
《意見》鼓勵可回收物經營者根據區域和人群特點,採用“兩桶一袋”預約到府回收、舊貨交易、積分回饋、“網際網路+”、智慧回收機櫃自助回收等方式,保證從各個渠道收集的可回收物納入規範管理。在回收過程中,可回收物經營者應做到標識、車輛、著裝、衡器、服務、編號的統一;在回收服務中應做到便民熱線、回收人員資訊、回收目錄、回收價格、投訴電話公開。
此外,室外堆放的可回收物應規範遮蓋,做到“日收日清”。可回收物經營者採用定時定點方式收集的,應保持場地周邊的環境衛生,做到“人走場凈”。(王天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