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萬輛排放超標車被處罰款超千萬元

日期:2020-09-27 08:4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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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5.2萬輛排放超標車被處罰款超千萬元

  日前,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以及市生態環境局書面提交的條例實施情況報告。自2020年5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本市在38個主要進京路口和市內主要道路,通過攔車檢查處罰排放超標車輛5.2萬輛次,罰款1040萬元。計劃全年完成對150萬輛次重型柴油車監管執法。

  5萬輛重型柴油車具備排放遠端監測功能

  報告提到,2020年1月至8月,本市4項污染物濃度持續保持同期最低,PM2.5累計濃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累計優良天數170天,同比增加20天。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649萬輛(其中重型柴油車24萬輛),各類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4萬至6萬台,長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車100余萬輛,外埠進京柴油貨車日均約3萬輛次。包含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內的“移動源”排放量約佔本地總排放量的45%,已成為北京PM2.5的主要來源。

  自條例實施以來,各相關部門進一步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加大監管執法力度,逐步提高遠端排放監控覆蓋比例。目前全市在用重型柴油車共24萬輛,已有5萬輛具備排放遠端監測功能並與生態環境部門進行了聯網,提供超標排放線索6000余輛次。

  遙感及攝影攝像設備基本覆蓋重點道路

  條例實施以來,攔車檢查處罰超標車輛5.2萬輛次,罰款1040萬元。加重處罰逾期未復檢合格又上路的違法行為311起,罰款69.68萬元。非現場執法方面,目前全市有遙感及攝影攝像非現場執法設備61套,基本覆蓋全市機動車流量較大的重點道路。通過遙感和黑煙抓拍等非現場方式,發現超標車輛477輛次,移交市公安交管部門研究處罰。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執法方面,截至8月底,已查處412起使用未編碼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罰款206萬元。

  下一步將聚焦重型柴油車監管,通過路檢路查、入戶檢查等方式,全年完成對150萬輛次重型柴油車監管執法,督促用車大戶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自檢自查。同時實現對全市檢驗機構執法檢查全覆蓋。

  加快落實檢驗機構累積記分管理制度

  針對條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執法檢查組指出,條例第21條要求建立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累積記分制度還在修訂中,尚未完成。按照法規要求,對檢驗機構的不規範行為要記錄相應分數,累計超過一定限值,將被暫停業務並責令整改。但現行管理辦法對一些存在不規範行為較多、記分超過限制的檢驗機構,僅要求自查整頓,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市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和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快修訂進度,在條例實施一年內出臺具體辦法,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累積記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配套制度體系。

  對此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顯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牽頭開展《北京市機動車定期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目前,正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建議建立京津冀機動車排放執法資訊系統

  在京津冀協同監管方面,目前京津冀三地統一使用國家機動車超標排放數據平臺,共用超標排放車輛數據。截至8月底,本市上傳天津、河北等外地車輛在京超標排放數據3500余條,下載京牌車輛異地超標排放數據80余條。執法檢查組認為,三地在機動車排放檢驗操作規範、執法隊伍力量配備等方面,仍需要相互適應、協同。建議由北京市牽頭建立京津冀機動車排放執法資訊系統,對於三地檢測發現的機動車超標排放資訊,縱向提交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橫向三地無縫對接,共用車輛超標排放和異地處罰資訊。建立排放檢測資訊互認機制,在一定期限內不再重復檢測,以便跨地區車輛快速通行。(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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