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年新發佈五項生態環境地方標準 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

日期:2019-12-04 10:34    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分享:
字號:        

  2019年,北京市發佈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規範》、《加油站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等五項地方生態環境標準。至此,本市現行有效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達到70項,其中42項為強制性標準,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

  長期以來,北京市將生態環境標準作為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改善工作中,結合首都功能定位,堅持標準先行,以適用性、先進性、前瞻性為原則,通過嚴格的標準為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和有力支撐,為控制污染、改善環境品質服務。

  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北京市於1998年在全國率先制定發佈了相當於歐Ⅰ與歐Ⅱ標準的《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不斷完善標準建設,於“十二五”時期初步確立了北京市環境保護標準體系結構框架;近年來,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不斷優化和拓展,更加完善。現行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包括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環境噪聲與振動、放射性和電磁輻射等要素,分為強制性、推薦性兩層次,涵蓋排放標準、産品標準、監測方法及技術規範等多種類型。

  40項大氣環境保護標準助力北京大氣污染防治

  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中大氣環境保護標準40項,包括固定源排放標準20項,技術規範3項;移動源排放標準13項;産品標準4項。

  固定源排放標準涵蓋了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印刷業、傢具製造業、有機化學品製造業、電子工業、鍋爐等工業源排放標準,以及汽車維修業、加油站、餐飲業等服務行業排放標準。相比綜合排放標準,根據工藝與排放特徵所制定的行業排放標準更加具有針對性、更加符合行業的污染防治需求。例如,針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行業污染控制,2015年以來本市相繼發佈實施了《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木質傢具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多項標準,均與國際先進水準接軌。2019年發佈新修訂的《加油站油氣排放控制與限值》提出的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系統預報警要求和油氣處理裝置排放限值均嚴於國家標準,在國內處於領先水準。除行業標準之外,以《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作為兜底,可將北京市所有固定源排放全部納入管控。

  移動源排放標準針對重型汽車、輕型汽車、非道路機械等移動排放源設定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與生態環境部發佈的標準共同發揮作用,也起到了對國標的補充加強作用。

  産品標準為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了源頭管控的依據。2017年實施的第六階段車用汽油和柴油標準,主要控制指標與目前國際上最嚴格的車用燃油標準相當。2017年發佈的京津冀首個區域環保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更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發佈實施後的一次創新,實現從源頭減少京津冀地區建築類塗料和膠粘劑使用所産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4項水環境保護標準嚴控水污染物排放

  以改善北京市水環境品質為核心,北京市近年來共發佈了4項水環境保護標準。2019年發佈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綜合考慮本市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特點,以“用生態的方法解決生態的問題”理念為指導,充分體現了對農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鼓勵回用、生態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

  而2012年發佈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首次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地表水環境品質指標接軌的概念,要求排入地表的主要污染物限值指標達到地表水IV類功能區水質標準。2013年修訂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設置污染物控制項目101項,強化了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直接排入地表水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地表水III類和IV類功能區水質標準。

  土壤風險調查和修復引領全國

  自2011年起,北京市相繼發佈了8項土壤環境保護標準,分別涉及土壤環境風險評價、污染場地修復等內容,為污染場地修復工作提供了規範和指導。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簡稱《土壤污染防治法》)發佈後,土壤污染防治思路有了新調整,2019年北京市新修訂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是國內首個結合《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進行編制的技術標準,也是國內首個採用國際先進評估方法的技術標準,能夠更好的指導北京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也將對全國相關工作的開展起到示範作用。

  其餘18項標準共同完善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此外,噪聲控制標準、輻射技術標準、固體廢物標準等其他環境要素標準,與監測方法、監測規範、清潔生産等18項配套標準,共同支撐着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經過多年持續努力,北京市基本形成了國內最為嚴格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標準先行,嚴格管理,北京市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工作對推動北京市環境品質改善發揮着重要作用。隨着行業技術水準升級、環保水準不斷提高,北京市還將持續關注標準的適用性,對標準進行適時修訂,不斷完善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持續助力北京市生態環境品質改善。

  備註:2019年本市發佈的五項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分別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1612-2019)、《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規範》(DB11/T 838-2019)、《加油站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1631-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11/T 656-2019)。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