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于昨日閉幕,大會表決通過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首次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將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大政方針固定下來,旨在為這座未來之城的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向社會傳遞清晰穩定的發展信號。
市人大舉辦第二場新聞發佈會。多部門從各自領域解讀《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
立法助推副中心高品質發展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榮梅介紹,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是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副中心未來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千年大計、國家大事,也是新時代首都發展的重要機遇。在歷經10年建設的基礎上制定《條例》,既是此前探索實踐經驗成果的提升固化,也是面向未來推動城市副中心改革發展的再發動、再創造、再深化,不僅是體現戰略佈局、凝結階段成果的綜合“基本法”,還是弘揚奮鬥決心、彰顯創新精神的加油鼓勁法和改革深化法,將在推動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歷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對於《條例》來説,準確把握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處理好“都”與“城”的關係,把北京城市總規和城市副中心控規提出的相關目標和框架性內容在地方性法規中予以固化;同時總結吸收城市副中心近十年規劃建設經驗,盡可能滿足城市副中心發展和治理的法治需求,並留出立法介面,為實踐探索預留調整空間。
賦予副中心更大發展自主權
王榮梅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草案)》共九章六十五條,總則部分集中體現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明確堅持規劃確定的戰略、功能和目標定位,賦予副中心更大的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自主權。
健全管理體制。規定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統籌協調的副中心管理體制;市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副中心管委會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推進落實各項任務;市政府可以依法決定將部分市級管理職權交由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政府行使;健全財政保障政策體系。
完善規劃建設。明確建立健全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副中心獨有的城市空間結構、綠色空間體系和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明確交通體系、水務體系、小城鎮特色化發展、城市更新、韌性城市建設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優化産業佈局。明確副中心重點發展數字經濟、現代金融、先進製造等六大産業,培育壯大未來産業;推動科技創新政策在副中心先行先試;創新人才引進、培養、激勵政策。
突出綠色發展。明確推進綠色低碳産業發展,建立完善綠色投資促進機制,推進建築全生命週期綠色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加強資源節約集約迴圈利用,健全綠色空間體系。
建設智慧城市。明確副中心以數智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建立健全數字基礎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機制;構建“一網、一腦、一平臺”的新型智慧城市模型;全方位推進智慧産業、智慧治理、智慧生活、智慧安全建設。
優化公共服務。明確副中心有機銜接公共服務組團和家園規劃,健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公共服務優質化、均衡化,提升教育、醫療、生育、托育、養老、住房、文化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品質。
縱深推進協同發展。明確副中心與中心城區主與副、與拓展區融合發展、與北三縣協同發展的關係,與雄安新區錯位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轉移的北京新兩翼關係;推進通州區與天津市、河北省周邊地區一體化發展。
初步形成今年重點任務清單
城市副中心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通州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李先俠介紹,《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期,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邀請《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等本市地方性法規起草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就法規實施經驗進行座談。參考以上法規實施經驗,根據城市副中心工作實際,初步研究形成《實施〈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工作方案》。
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已初步梳理《條例》施行需要制定或完善的配套政策清單,包括規劃建設管理、産業發展、營商環境優化、綠色發展、智慧城市建設、公共服務和協同發展等領域,為《條例》中的制度設計配套辦事流程和實現途徑。今年還要出臺一系列規劃文件,支撐《條例》落地實施,提升企業、群眾依法辦事的便利性和體驗感,使城市副中心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具吸引力。
與“十五五”規劃落地緊密銜接,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錨定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目標,將《條例》與年度重點工作、“十五五”規劃落地實施結合起來,初步梳理形成《條例》實施2026年重點任務清單,共包括規劃建設、産業發展、綠色轉型、公共服務、協同發展等100余項重點任務,明確進度要求和職責分工,以清單化、項目化方式高標準推動《條例》重點任務落地實施,為“十五五”時期城市副中心發展夯實基礎。
吸引更多企業人才選擇副中心
李先俠介紹,《條例》是城市副中心發展歷史上重要的里程碑。隨著城市副中心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日臻完善,制定一部具有強制力和規範性的“基本法”條件趨於成熟。制定《條例》,首次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將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大政方針固定下來,不僅體現對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堅定貫徹落實,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又一生動實踐。
《條例》定位為綜合性立法,是要打造一部促進高品質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的良法善法。一是打造中心城區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載地,加強對中心城區首都功能的服務保障,實現以副輔主、主副共興。二是落實城市副中心戰略定位,突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並重,突出高品質發展,突出綠色發展示範,突出協同發展,不斷提升承載力和吸引力。三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不斷增進大家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經過各方面接續奮鬥,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已取得豐碩成果,發展框架基本成型,城市魅力不斷提升,當前已進入展示成效、提升功能的新發展階段。今年是“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10週年,同時也是面向2035年回答好市委“二十年之問”第二個十年的開局之年。在這個時候頒佈施行《條例》,以立法形式進一步向社會明確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支援政策,能向社會各界傳遞清晰穩定的發展信號,吸引更多優質企業和優秀人才選擇城市副中心、投資副中心,共同推動這座未來之城的高水準建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