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北京市貫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實施辦法》,北京市第四批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豐台區開展了第二輪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2年12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小組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23年2月22日向豐台區委、區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豐台區區長初軍威主持,督察組組長張素枝通報督察報告,豐台區委書記王少峰作表態發言,蘆建茹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豐台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豐台區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按照市委“妙筆生花看豐臺”指示要求,立足“中心城區”和“南中軸”沿線的區位優勢,緊緊圍繞“四區一樞紐”功能定位,從承接和疏解雙向發力,以減量、提質、增綠為重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豐台區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組建區委生態文明委,制定實施《豐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規定》,完成行政區劃調整,厘清區-街鎮-社區(村)三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大力推動節能降耗,萬元GDP能耗、水耗,碳強度均大幅下降。積極探索綠色轉型的新發展模式,聚焦人口和建設規模“雙控”。積極開展城市生態建設,在中心城區中率先開展“兩山”實踐基地創建。
豐台區大力建設藍脈綠廊的生態花園城區,初步形成“一軸一廊一屏障,百路百園百社區”的森林城市空間佈局。積極推進“疏整促”專項行動,持續深化“一微克”行動,開展水生態、水環境的綜合治理。2021年大氣環境品質、國家和市級地表水考核斷面全面達標。
豐台區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督察組交辦的117件群眾舉報問題中,65件已辦結;對督察組督辦、交辦問題,豐台區責令整改45起;立案處罰40起,罰款110.55萬元;約談54人。
督察指出,豐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但河東河西發展不均衡不充分,基礎設施底子薄、欠賬多,高品質發展的綠色根基尚不穩固。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水準與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仍存在較大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須下大力氣深入解決。
一是一些部門和屬地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豐台區正處於發展轉型期,面對新標準、新定位,一些部門和屬地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被動,解決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的主動性和前瞻性不足;責任落實存在“最後一公里”問題,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仍未形成。
履職缺位,同類問題集中成片存在。豐台區行政交界區域多、汽修集群多,由於履職缺失、監管缺位,出現污染源監管空白地帶。在行政交界區域和待拆村落中存在多處出租大院、廠房大棚,無證無照、異地經營、超範圍經營和無手續的污染企業聚集,其生産過程及物料貯存場所無治污設施,對環境造成污染,僅在王佐鎮便排查出39家。2021年花鄉汽修集群、盧溝橋街道汽修集群VOCs走航數值偏高,汽修企業VOCs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無組織排放現象嚴重。2020年7月四項環保職責下放屬地後,部分街鎮對汽修行業監管缺失。
監管不嚴,違法違規問題長期存在。區自然資源資産審計中曾指出違法佔用林地問題,但區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不夠重視,侵佔林地問題治理不徹底,督察發現北宮鎮5處侵佔林地面積共29.5畝。違規加油問題普遍存在,督察僅兩天便發現10輛偽裝成灑水車的加油車,非法存儲、銷售劣質柴油。違規砂石加工廠屢禁不止,且現場無任何抑塵措施,揚塵問題嚴重。
統籌不力,環境問題治理不到位。建築垃圾閉環管理存在漏洞,隨意處置問題突出,抽查5個工地發現共有11萬噸工程渣土未按協議資源化處置,6個街鎮存在15處建築垃圾隨意傾倒現象。生活垃圾監管存在盲區,全區大型農副産品批發市場存在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排市政污水管線情況,部分街鎮存在隨意傾倒生活垃圾現象。河西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上報完成的污水治理任務完成不實,羊圈頭、鐵匠營兩座污水處理站至今未投運,小店污水處理站配套管線不健全,導致匯水範圍內的6個自然村污水溢流、直排環境,部分自然村戶支管線建成率低於10%,北宮鎮大灰廠村部分截污管線長期破損,污水直排龍潭溝及牤牛河。
二是發展轉型過程中破解生態環境難題的力度不夠。豐台區已進入發展快車道,但區域發展不平衡、環境基礎設施欠賬多等歷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工程建設、拆除騰退又使環境保護工作面臨階段性壓力與挑戰。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整體性推進和穩步性落實上還有較大差距,城市精細化管理、基層治理水準亟待提升。
揚塵綜合治理不到位。2021年,豐台區年降塵量、粗顆粒物年均濃度全市排名均為倒數第二,道路塵負荷均值較城六區高23%,城六區中年度排名倒數第一,平均未管控裸地面積在城六區中排名第二。豐台區施工工地揚塵問題嚴重,抽查20處工地,均存在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盧溝橋路、張儀村路等20余條道路均存在積塵、遺撒等現象。抽查5處裸地,發現3處均未採取任何抑塵措施。環保稅作用未充分發揮,應按規定對建設方雙倍徵收的揚塵環保稅仍有226條次未雙倍徵收。
水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存在短板。河西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不到位,長辛店街道周口店路段污水管線至今未貫通,紅山郡等11個小區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合成公等5個社區仍在使用117口滲井排放污水。青龍湖再生水廠投運8年仍不能達標運作。大寧水庫上游300米農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環境,對大寧水庫飲用水安全帶來污染隱患。豐台區仍有17個合流制半截流入河排口,汛期大量生活污水溢流入河。河西地區太子峪路等5條道路及蟒牛河、九子河、佃起河沿河截污工程均未實現雨污分流。
水資源管理不到位。豐台區為資源性缺水地區,全區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大幅低於全市平均水準,但水資源管理不精細,盜採、超採、擅自改變取水用途問題仍然存在。2019至2021年有49家單位連續三年超許可量取用地下水,且超採量逐年上升;區有關部門為27家單位超取水許可量分配用水指標。節水工作有待加強,中水回用在解決水資源短缺方面未發揮作用,全區92.6%的中水直接退入河道。
三是群眾關注的其他生態環境問題仍需持續推進。豐台區群眾生態環境滿意度低於全市平均水準。在施工工地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多發,噪聲投訴總量中96.8%為夜間施工噪聲投訴;餐飲油煙擾民現象依然存在,部分餐飲單位未安裝凈化設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存在超標排放;平房區污水散排、漫排現象普遍,青塔街道岳各莊社區仍有197戶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圈佔公園綠地現象仍然存在,未將綠地空間惠及於民。危廢醫廢管理需進一步加強。
督察要求,豐台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抓住産業結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轉型的歷史機遇期,不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努力讓“妙筆生花看豐臺”的美好願景成為現實。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持續提升承載首都功能的能力水準。各級黨委政府、部門要進一步明晰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形成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抓好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豐臺,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督察強調,豐台區委、區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豐台區委、區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