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當前位置: 視頻北京 > 訪談 > 檢察長李新生談“舉報宣傳周”活動

檢察長李新生談“舉報宣傳周”活動

文章來源:首都之窗 發佈時間:2012-11-03 11:11

分享:
訪談日期:2010年6月23日
    嘉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李新生
    簡介:6月21日至6月25日是全國檢察機關第12個“舉報宣傳周”,本次的主題是“依靠群眾、反腐倡廉、服務大局”,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舉報宣傳周”將會有哪些活動安排,近年來市人民檢察院在反腐倡廉做了哪些工作,為此首都之窗邀請到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新生和大家聊一聊“舉報宣傳周”活動。
主持人:各位親愛的首都之窗網友大家下午好,6月21日至6月25日是全國檢察機關第12個“舉報宣傳周”,本次的主題是“依靠群眾、反腐倡廉、服務大局”,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舉報宣傳周”將會有哪些活動安排,近年來市人民檢察院在反腐倡廉做了哪些工作,為此首都之窗邀請到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新生和大家聊一聊“舉報宣傳周”活動。為什麼每年要拿出一週的時間進行這個活動? 

  李新生:“舉報宣傳周”始於199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999年提出來全國從每年的6月份開始開展“舉報宣傳周”的具體活動。到今年為止,已經進行了12個年頭。用一週的時間應該可以説集中一個時間,比較長一些,讓大家每一位公民在這一週的時間內對舉報活動有一種深刻的認識。同時,由於時間比較長一點,大家也可以在這一週當中對自己採取的某一種行為有一個充分時間的準備。從12年的時間來看,增進了公民和社會各界對檢察機關在懲治腐敗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有了進一步的了解,每一年這種了解和認識的深刻在逐步加深。同時,也具體拉近了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責和公民從不知和知知不多,到具體清楚,提高了人民群眾對舉報犯罪的積極性,進一步也從客觀上推動了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責,具體落實當中能進一步的落實的更加準確,更加精細。 

  主持人:謝謝。您認為我們希望通過“舉報宣傳周”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和目的? 

  李新生:從宣傳周的目的來説,主要是起到一種宣傳的作用。每一年的主題不一樣,每一年活動的具體內容有一個穩定的內容,但是表現形式不一樣,從宣傳周來講,我個人在組織這些活動過程當中,我認為宣傳是是第一位的,通過發放一些“舉報宣傳周”的宣傳材料,包括在舉報活動當中,每一人舉報的事項當中應當遵循哪些原則,哪些規範,起到這麼一種作用,我覺得就是“舉報宣傳周”當中的一個具體的作用。當然,有的人講,有的網民也在關心一個事實,“舉報宣傳周”在這一週當中,我們會預計收到多少舉報的材料。比如説今年要是沒有這些材料,從去年、前年是不是都有一些材料的統計。應該説,在“舉報宣傳周”當中,這一週的時間,具體收到的舉報材料有,但是不多。 

  主持人:什麼原因呢? 

  李新生: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剛才我也講到了“舉報宣傳周”主要採取的活動跟採取的方式是宣傳為主,你想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很多記者參與的前提下,在很多公民聽取或者索取一些材料的過程中,你很難想像有一個人拿着準備好的舉報材料,然後在這麼多人的圍觀之下去舉報某一個機關或是一個人。 

  主持人:尤其是現在社會資訊這麼暢通的情況下。 

  李新生:對。這樣就很可能出現一種不必要的曝光或出現一些對自己人身出現可能危害的潛在因素,這不是我們“舉報宣傳周”所要追求的舉報數量的結果。我們組織這些活動當中,並不希望,也並不具體要求在這周當中能收到多少舉報材料作為“舉報宣傳周”的成績。但是每一次“舉報宣傳周”的活動之後,許多公民都會採取電話、網路、傳真、來訪、信件等等的一些方式把他們想要舉報的內容在舉報周以後或者是在舉報周的過程當中向我們開通的這些渠道來反映他們舉報的有關情況,我覺得這個目的倒是社會所需要的,檢察機關也是所希望能達到的,但是我們還是通過您這個地方,我想説一句,我不希望在“舉報宣傳周”的設點的過程當中大家上街去舉報一些材料,不禁止,但是這種方法不提倡或者也不一定很好,因為對舉報人可能會構成一種曝光。把群眾路線的寬泛性變成了一種很狹窄的在大街上,在眾目睽睽之下接受材料的單一的行為,我覺得這種方法是不好的。因為,我們的機器是24小時開通,我們的人員是24小時定位,我們的舉報時間是一年365天都在開通,沒有必要在這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一週的時間當中以上街的方式達到取得這種所謂的效果,不提倡,也不好。 

  主持人:您的話也印證了網友的提問,他説我覺得“舉報宣傳周”在宣傳設點接受群眾舉報的做法欠妥,因為這樣不利於保護舉報人,實際上可能跟您的話有一個呼應,對這位網友提出這樣的意見,您有什麼樣的考慮? 

  李新生:在昨天北京市各級檢察院基本上都上街了,在繁華的地方設了點,請你注意一下,昨天22號10點左右開始的這場活動,事先沒有告知,沒有在媒體上講北京市檢察院將在這一天設點,歡迎大家舉報,很多公民也並不知道這一天,他們在上街購物當中,在上街散佈當中突然發現有這麼一個點,他很少隨身帶着材料,也不太可能,如果通過另外一種方式事先知道了,那一定是我們內部的人員告訴的,這個消息並不是保密的,他可以通過各種方法把材料交到應該交的地方,所以我再重復一遍,“舉報宣傳周”重點是宣傳,定語是舉報,舉報的宣傳,不是説事先我們大張旗鼓的,讓大家準備好材料在那一天蜂擁而至的登記,而去曝光,這樣既轟轟烈烈,而且還有很多的傷害,我們不採取這種方法,所以宣傳就是宣傳,就是把一些材料送到千家萬戶,送到公民手裏,然後一傳十、十傳百,達到宣傳的目的就可以了。我想在此説一句,宣傳是日積月累的,認識是需要宣傳的日積月累的積澱,不是通過一個小時的活動就把這個目的實現了。所以,剛才網民提出來宣傳周的活動非常好就是這麼一個情況,有一些網民沒有考慮宣傳,他考慮舉報,其實是舉報的宣傳周,所以我藉&首都之窗再強調一下。 

  主持人:網友提出一條建議,我希望在“舉報宣傳周”要加大宣傳這個檢察機關在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和保護舉報人的成效和做法和決心,讓群眾真正看到檢察機關保護舉報人的實際行動,讓群眾感受到檢察機關營造的安全舉報環境,希望在宣傳周上達到消除群眾誤解,調解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的舉報作用。 

  李新生:我向這位網友表示感謝,從語言的文字,語言的邏輯,語言通過他的大腦加工以後説出來,我覺得是很冷靜,而且是很智慧的。冷靜的行為過程應該是一種規範的過程。在這個規範的過程當中,我在這裡要提醒大家注意一個具體的問題。過去舉報周當中以後進入正常的生活工作,一年365天,如果有舉報行為,出於對法律的負責,出於對國家利益,國家前途的負責,通過各方面一些利益方面的需求,這種舉報是一個冷靜的舉報,而且是一種秘密狀態下為主要選擇方式的舉報。現在很多網民都提出來,包括也有一些人跟我直接提出來,包括一些我的朋友也問到,對舉報人怎麼保護?檢察機關包括公安機關或者是司法機關採取什麼樣的保護措施。 

  主持人:這也是廣大舉報人更為關心的一個問題。 

  李新生:是這樣子的,在我們國家歷史的長河演變過程當中,在歷史上對於這種匿名的舉報在法律上,在制度的層面上,從古代是不認可的。後來到了中華蘇區以後有一個人寫了一封匿名信,我印像是中央的一位元老是林伯渠,好像是他,他看到就調查了這封信,內容屬實,但是匿名的,當時就引起了一些爭論,用我們現在的話是程式是不是合法。 

  主持人:是不是匿名信之後舉報的線索會多一些? 

  李新生:是這樣子的。到現在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對匿名信是允許的,但是我這裡面講的是保護的問題。這種保護首先是一種舉報人採取的舉報行為,自己對自己的一種保護,我覺得這是前提。至於檢察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的有關部門賦有對他保護的職責或者是一種責任,但是前提不是説你自己把自己公開以後,然後再尋求別人給你的保護,我覺得這不是的。那麼如果説一旦出現了這些問題,那這裡邊我們就要認真的追查了,比如説有沒有司法機關無意當中泄密的這種問題,如果有,也是要追究責任的,我們對信件是不經本人允許不得轉到另外一個部門去,不允許對舉報人的筆記進行鑒定。 

  主持人:這實際上是對舉報人的保護。 

  李新生:我覺得這種保護是事後的保護,而事前舉報人自己要對自己保護,我覺得匿名的方式和實名的方式後面要談到,匿名的方式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你自己保護自己非常重要。比如説這兩天我看到媒體上的一些方式,我對這些方式不去更多的評價,我覺得獲得獎金願意面對媒體的人也不做評價,我們有一條規定,不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我想説即使舉報人同意也應該慎重的宣傳報道,也沒有必要讓他在大庭廣眾之下以清晰的畫面,以一種語言來説自己的舉報經歷,我覺得沒有必要,而且這種宣傳效果不一定能夠達到預設的目的。 

  主持人:有可能反而會給舉報人帶來不利的影響。 

  李新生:是這樣子的,所以我今天聽到有的人告訴我,有的舉報人採訪之後遷居別的地方,調換工作,甚至改行甚至要隱姓藏名,我覺得作為司法人員來説心裏很沉重,如果他自己不説,他自己愉愉快快的生活,通過社會對保密的尊重,司法機關對活動後續情況的一種尊重,自己對自己舉報行為的一種負責任,我覺得會更冷靜,更好,因為我們要注意到舉報人往往不是一個人生活在一個家庭當中,他可能有丈夫,有子女還有自己的親屬,還有與自己關係非常好可能帶來傷害的親朋好友,尤其是好友,他一個人代表了很多人,他可能首先的傷害,不特定的人或者採取這種方式達到了目的,我覺得很不好,所以保密還應該是前提。 

  主持人:您看我們的媒體知道了有市民獲得這樣的10萬的獎金,這條消息,比如説給市民獎金這種方式,這種行為也是要儘量不向媒體公開或者是向社會公開的方式嗎? 

  李新生:21日北京市檢察院召開的新聞通氣會由我把2007年到今年4月份的各方面的數據向社會公開,其中我談到今年舉報的獎勵單位和個人,只説到了獎金的整體數量,只講到了有多少單位,多少人,沒有講具體人,具體的單位,只講到了一句話,今年最高的獎金額是10萬,這個我想對號入座的話是很難做到的,我覺得有一些事情包括舉報人願意公開,而且強烈要求公開,假如有這種情況的話,我覺得都是不值得提倡的。 

  主持人:説到保護我也想跟您更深層次跟您探討一些問題,我們檢察機關對於舉報人舉報了線索之後怎麼保護舉報人的利益,包括我們在“舉報宣傳周”的活動公佈之後,我看到很多網友跟貼,很多談到了不敢舉報,或者是怕打擊報復,所以我想知道,我們作為檢察機關實際上保護舉報人的利益是我們的一個很重要的職責,我們是怎麼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呢? 

  李新生:從保護舉報人的具體來説的話,人民檢察院都有一些明確的規定,比如講我們採取一系列嚴密的舉報線索保密的措施,比如説要求所有的舉報線索由專人錄入帶有保密裝置的專用的電腦,加密碼嚴格管理,密碼只有操作人員知道,其他人員不得查看,不得進入專門的辦公室,舉報材料必須保險櫃裏面隨看隨放入保管,不能散放在一個桌子上,無關人員也不得進入到與舉報有關的工作場所,嚴禁洩露舉報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與個人相關的資訊。我在21日的通氣會上説了一個事,我説星期天收到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裏面講到你是誰誰誰嗎,説得全對,説你的發票用完了嗎,我再給你送一本去,我的個人就洩露了。他就是給我一本發票,這個好像還問題不大,假如我接到這個電腦是被舉報人或者是和舉報事情有關的事情的話,我會産生什麼樣的心理狀態,你作為一個公民,一個生活在人群裏面的普通的老百姓會産生什麼樣的心理狀態,所以説有一種害怕的心理,油然而生,所以説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或被舉報人的單位,請單位處理,這都是不允許的,核查情況時也嚴禁出示舉報材料或者是複印件,因為我們又一項工作是初查,對舉報線索不得進行筆跡鑒定等等。大家問到如果發生了這樣的情況怎麼辦?一追到底。 

  主持人:我們有發生這樣的情況。 

  李新生:到目前為止,在北京舉報線索被洩露的事情還沒有發生過,這也是我們的保密單位專門、經常、制度性的要查的。這一點因為有一些群眾,有一些公民不是十分清楚,他可能認為是什麼,其實都是不屬實的,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可以邀請你到我們的場所,在我們的工作場所裏面可以看一看,當然我不會給你看到任何的材料的,你會看到每一個人的義務教育是什麼,保密的義務教育是一個方面,他們每一個都知道,這些材料洩露之後,他將面臨的是最嚴重的處理方式。比如説有可能在行政上處理,有可能追究法律責任,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專門泄密的責任,我在法院工作了30年,在我們工作的審判廳的一個書記員就是因為洩露了合議庭研究的內容被追究了兩年的徒刑,所以這一條是非常嚴格的。我們的檢察人員,我們的司法人員是不會拿這件事情開玩笑的,我們的材料都是永久保管的,沒有作為廢件處理的,而且我們還專門責成有關人員查過一次,登記號、數量號全是相符的,而且我們的人員是固定不變的,是專司這件工作。我不敢跟銀行的金庫相比,門口有站崗的,但是保密的制度和措施可以與之媲美,如果真發現了這種問題,我們要嚴肅追究,同時由於不慎的洩露,不僅要追究工作人員的責任,同時還要給受到傷害的舉報人做出相應的賠償,包括精神、物質跟其他方面的考慮。 

  主持人:目前我們在收到舉報人的舉報信之後有沒有出現過舉報人被打擊報復這樣的情況? 

  李新生:這兩天網站上正在炒一件事情,而且是一個數字是70%,這個數據據説來源於一篇文章,引的一個教授的數據,我聽到以後也感覺到非常震驚,假如,我這裡強調一遍是假如,假如這件事情是真的話,我們就不要再談舉報了,以舉報的方式傷害了70%,我想應該追究多少人的責任,我們的法制會破壞到什麼樣的程度。這個事情我們冷靜的分析一下,它應該出現一種什麼樣的情況?70%的舉報人員受到打擊報復,當然我好像沒有聽到受到什麼樣的程度,這裡有很多問題了。第一個問題70%的人怎麼暴露出去的,自己暴露了多少,司法機關或者是檢察機關無意或有意當中洩露了多少,這個數據都沒有,説這個數字的人我想問一句,怎麼洩露出去的,誰給洩露出去的,如果我們的數字沒有像金字塔堆砌的話,只有頂上的一個數字,哪兒來的,但是很多人都相信這個事情。 

  主持人:我當時看到這個事情的第一反映是特別沒有安全感。 

  李新生: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都覺得滑稽可笑,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比如説剛才我講的發票的例子,你只是知道我的資訊,但是你知道我的銀行存款嗎,不知道,你還是取不了。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的話,那種支撐資訊是多少?我們馬上就開始在北京查,咱們這種資訊怎麼回事,打擊報復的現象肯定有,但是北京還沒有發生非常嚴重的程度,也沒有這方面的典型的刑事案件,應該説是安全的,這和北京公民的素質比較高,自己對自己的保護有一種冷靜的選擇有關。 

  主持人:實際上跟檢察機關對舉報人的保護也是有聯繫的。 

  李新生:那是第一位的,第二位的保護是和我們的保密措施有效運作是相關的,我們有一些制度很好,但是沒有有效措施,我這裡可以説,我們這個保密制度是有效運作的也有一定的關係,所以一件事情的洩露和産生是多種因素造成的,只説一個點70%,我想這個數據冷靜的分析以後,被無限的擴大了,怎麼就不是71%、怎麼不是69%,怎麼正好是70%。我一會兒説一下北京的數字,這個70%得是多少人,那恐怕是非常可怕的現象,所以我説那個“假如”是不可能的。 

  主持人:因此北京對保護舉報人的利益非常好的。 

  李新生:對,我想再重復一句話,有過舉報行為的網民,要對自己的舉報行為負責任的同時要對自己的行為負保護責任,如果一旦自己無意當中傳播出去了,應該向有關的司法機關尋求保護,這都是我們冷靜的社會,法制的社會,冷靜思想在腦子裏面的公民應該採取最佳的方法,而不要聽信其他的。 

  主持人:我們對於這些舉報人的線索自己內部有一套完整的保密機制,但是實際上我知道可能是在廣州對保護人有一部當地的立法,是對保護人進行的保護制度,包括在香港也是有這樣一個保護制度,但是這樣一個制度在全國並沒有展開,據我了解在北京也沒有。 

  李新生:從我了解的情況來看,廣州好像是在1998年在地方立法的層面上制訂了關於舉報人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到目前為止,我可能説的不一定非常清楚,但是好像還沒有,全國還沒有,別的省市自治區我還沒有看到。 

  主持人:北京會不會推行這樣一套成熟的保護制度? 

  李新生:從我負責這項工作的角度來看,跟我認識這種工作的程度來講,我覺得對舉報人的保護和舉報人舉報行為的規範以及有關部門在這裡面的職責應該儘快定位,關於舉報人保護的合法性權益乃至全國性的立法應該到了研究的程度了,在某種情況下也應該完善了。在國外有一些完善的,給他隱居,給他負責任的調離原來的城市選擇新的工作,甚至整容都是一種保護,我覺得對舉報人的保護是一種國家責任,國家義務,國家應該對這些人給予特殊程式的固定,特殊實體性的保護,因為這些人有可能是要面對傷害的,但是他的行為對於國家的正常運轉,對國家秩序的正常進行,對法律制度的這種實施的效果,起到了別人起不到的作用,所以他應該獲得更多的保護。 

  主持人:北京市在推進舉報人保護的立法上面的進程也在加快,對嗎? 

  李新生:據我所知,這些事情有關部門在研究當中,前幾天我們跟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也提到了這方面的問題,作為我個人來講,我盼望著這部立法,不管是地方性的立法還是全國性的立法,早日進入立法計劃,早日出臺。 

  主持人:剛才您説了我們用了這麼長的時間在談對舉報人的保護,實際上也是本次“舉報宣傳周”的一個重點內容,您談到出於自身的保護很多人會選擇匿名信的方式,但是您能不能介紹一些數據,比如説在我們所有收到的舉報人提供的舉報線索當中匿名和實名各佔多大比例,匿名和實名對我們的工作上來説有哪些不同的影響呢? 

  李新生:匿名信和實名信的舉報,在數據統計當中匿名信要多於實名,在舉報的信件當中,以舉報的信件進入到舉報的渠道,在這些信件當中,還有相當多的信件不屬於檢察機關法定管轄職責的,什麼意思?這封信不歸我們管,檢察院能管的法律確定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方面的,還有一些不屬於的,比如説屬於公安機關,屬於其他的行政機關,這樣的話這些信件就放在檢察院,檢察機關很難處理了。比如説如果是實名的,我給他打一個電話,您給我們寄來的信我們已經看到了,但是我非常遺憾的告訴你,法律沒有賦予我這個職責,我現在想徵求您的意見,以我們的名義轉到地方去,你看行不行,他説行,我們就負責任的蓋上我們的公章,轉到那個單位,這樣就非常好了。還有一種是匿名的,我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我也找不到他,我不能給他轉,只能放着了,這一部分信件就等於存着。有一些網民或者是公民也問這些問題,匿名信件查不查,我在這兒負責任的告訴你,每件都查,件件查。只要是符合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的這種案件,件件查,只要符合管轄的,只要有一點蛛絲馬跡的都查。查的程式是什麼?我簡單的説一下,首先這些信件進行線索分流,就像郵局一樣,我們分流實名的,匿名的,不屬於管轄的個,這些都分開,然後對有一些信件的話,符合管轄的,有一些具體線索,比如説蛛絲馬跡的一些線索,我們對這些線索進行一個鏈,把案件確定下來,就進行偵查了。 

  主持人:進入到這樣一個環節當中。 

  李新生:我們在訴訟法裏面,我們採取秘密的方法進行核對,在不打擾的情況下對情況進行初步的查,但是最重要的查的方法就是要見到舉報人。 

  主持人:匿名的話怎麼辦? 

  李新生:沒有辦法,很多線索因為匿名沒有辦法查下去佔了相當的比例,現在我們手裏還有很多信件都是屬於存查了,沒有辦法工作了,只能下一封信來了之後,可能把這個線索激活。從一個成熟社會來看,我寫了一封匿名信件或者是寫出實名的信件,我很關注信件的結果,我要去核對,我們對實名舉報的信件一般在你沒有找到我們之前,我們的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或者是兩三天的時間內通知你,信我們收到了,找你約談,請你過來,或者你提出來去什麼地方,你認為方便的地方都可以,你認為誰參加,你可以選擇,這樣的話就開始談話了,我們也有一些這樣的信件,比如説我要揭發誰,我叫什麼,我希望你們找我談,整個實名信件裏面一個犯罪事實都沒有,就要求談話,我們馬上安排談話,他再把這個事情如實的談出來,這個人很智慧,很冷靜,很好。 

  主持人:我們也建議群眾舉報的時候,把犯罪事實的原件留到自己的手裏,當面交給我們的相關人員。 

  李新生:各種方法都可以,剛才我説這是一種。可是我們也有一些通過匿名的方法是發泄一種氣憤,比如説污辱的語言,道聽途説的資訊,我們只能存查了。剛才我講到偵察,偵察完了之後就要進入行政處理了。 

  主持人:在偵察的過程中,作為實名舉報人,能不能查詢案件的進展情況或者是辦理到什麼樣的程度? 

  李新生:我們有公開的電話,由我們的工作人員專門接待,你可以詢問自己對這個案件應該知道的所有情況,我這裡説的所有情況是允許你知道的所有情況,比如説他住在哪這是不允許的,你關注的進展,在哪個環節説,我們工作人員都會溝通,當然主動的溝通和你來電話,我都會如實的跟你把這個情況説清楚,這是實名舉報人應該享受到的法律規定的權利,他説享受的權利就是檢察機關應盡的職責、義務,但是匿名可能就會有一些比較障礙的問題了。當然,我這在這裡講不禁止匿名,匿名信也在查,但是溝通上有一些麻煩的地方,這和我們的公民心裏面對社會一些不正常現象的恐懼,對一種打擊報復可能還是有一些因素在裏面,所以我們不更多的説這種行為。我這裡借首都之窗來説,不管你是實名的,實名的當然可以了,因為有一個約談的時間了,作為匿名的來説,希望你把舉報的事實説的比較清楚,比較接近於準確,而不是形容詞帶有形容性的,今年宣傳過程當中,着重對舉報的程式,寫舉報信件的一些寫法,實名跟匿名當中的一些情況都向社會上公佈,讓大家更明白,更清晰,了解舉報當中的情況。因為舉報當中不是説寫一封匿名信,像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寫一封檢舉的信件,不是這樣的,是有一種法律軌道當中的舉報行為,在法定立法確定職責情況下的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法定義務和職責,是進行的這種軌道行為,不是一種無序的行為。 

  主持人:健全的法制社會實際上實名的舉報信應該比匿名的舉報信多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李新生:拿北歐、美國、英國、法國和一些國家的情況來看,他們舉報當中的內容,信件的品質比較高,線索準確,而且,有一種對查處機關的潛在的指揮行為,在什麼地方發生了什麼樣的情況,裏面藏着什麼樣的東西,你們什麼時候去。 

  主持人:北歐這些國家已經非常成熟也是非常理性的。 

  李新生:對,我們進入到舉報的情況時間還不長,12年的舉報的司法時間和司法過程來看,逐漸成熟,逐漸趨於理性化,在這個年頭當中和以後的年頭當中應該拿出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知識性的東西使這種行為更加規範,更加成熟,更加理智,這樣的話可能對舉報的行為的生命力會更好,對專業化和群眾化相結合,以群眾為主的,因為任何一種行為都會暴露光天化日之下,群眾路線當中所看到的這些事實是我們專門機關很多是不清楚的,所以説線索和渠道多的來源於公民的監督,當然也歡迎媒體監督。 

  主持人:網友説,我曾經撥打過“12309”這個舉報熱線電話,我感覺有一些繁瑣,您能不能介紹一下這個舉報電話是什麼樣的工作運轉流程? 

  李新生:舉報電話現在我們也在做一些技術方面的調整,所以説這位網民説的也是對我們工作當中一種監督和今後工作的促進。從目前來看,群眾在撥打“12309”之後語音提示按“1”進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接聽系統,按“2”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接聽,北京市檢察院的語音服務當中可以告訴你查詢其他檢察院的電話號碼,還有一些開通的地方,我們還沒有從技術上,當然有一個全國性的安排了,能夠儘量的方便群眾撥一個電話,現在可能接聽有一些不太方便的地方,我覺得還存在,但是從現在開始,從過去的接聽人數增加了一倍,打進來的電話就會顯得更加暢通,但是這種服務和這種語音,我想還是有一些群眾不太滿意的地方,我們再做一些調查,就像我們有時候打一個社會的服務電話,按“1”或是“2”,好不容易打進去説現在語音忙,請你等候,那種服務電話打的特別多,大家都在擁擠排隊,但是作為我們舉報的電話,從全年的數量分成24小時,分成12小時,這個數量是能夠通暢的,就像一條河裏面能並行走4條船,現在我們有時候出現5條船、6條船的情況,但是不會出現幾十條船的情況,如果真是撥不通的話還有其他的方式,有北京的電話,還有傳真的電話,都可以,您也可以試一試,我也希望你來試一下,然後負責任的告訴我,你發一個傳真,説我叫什麼,有重要的線索舉報,看看我們的工作人員幾天之後通知你,這樣我們可以試一試。 

  主持人:目前“12309”的接線量怎麼樣? 

  李新生:還可以,現在正在增容過程中,現在是兩個座席接聽,四個線程打入,增加主要還是按工作量考慮的,如果沒有那麼多的工作量也是一種浪費,我們想擠一點,能撥通,我覺得目前為止,我們儘量的改善,回去之後,我把你的這條提問明天到單位去實地的查一下,看一下,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是不是一個時間段的弄成了一個疙瘩,我監督這項工作,爭取通過首都之窗讓網友對這件事情放心,或者説稍微有一點麻煩,不是特別麻煩的情況下,我們承諾逐漸的讓大家感覺到更加的順暢和方便,當然司法服務當中的方便不能等同於社會服務的方便,是不一樣的,所以這一點司法資源跟服務領域當中的服務資源和推銷資源是不同的,所以我希望網友能理解資源是不一樣的,司法資源、服務資源,各種資源是不一樣的,司法資源更加注重它的嚴謹性和程式性。 

  主持人:網友説,李檢您平時上網嗎? 

  李新生:我上網上得比較多。 

  主持人:那您也會關注到對網上的反腐的現象,這個會不會成為以後的趨勢,為檢察機關在查出職務犯罪包括貪污方面會有一些線索提供一些幫助呢? 

  李新生:網上的情況我關注的比較多,但是它是這麼一種情況,我也上網看,有時候被很多的數量,達到一定的數量把它頂到了一個非常顯要的位置當中,好像一種不查不行,不查不足以平民憤的情況,這個冷靜從冷靜的司法人員,專業人員的角度來看,好像跟公民的角度有所不同。我們在網上有專門的人員對這些情況進行分析,分析出來了一個情況之後,交給我,我能看到,比較早的時間內能看到,我自己的分析沒有資源做支撐,我只看到了張三,我能對張三進行查處嗎,我進入程式了嗎?沒有,我們舉報中心的同志會對這些線索進行分析、跟蹤,是一種職務的行為,不是説我作為主管的檢察長上來就説要查,有沒有這個權利,有,但有濫用職權,這樣我們的工作人員經過分析之後,然後選出來根據自己的資料庫,我們自己的數據庫進行分析比對,這條線索非常值得注意,我們就要進行關注,在關注的過程當中去進行我剛才説的一些行為,那是另外的問題了。不能説網站上一有我就批,一有馬上有人去查,這個好像不是,因為咱們國家現在的法制,無法可依的歷史已經結束了,執法必嚴早就開始了,在法制社會更加注重的是程式性,而不是一個人來決定一個法的如何走向,而是一個法律規定的程式決定着每一個執行人員按照分工進行規範化的行為,是這種情況。所以説,我關注這些情況,我只能説關注一些新聞報道的點,但是如何進行這些工作,有專門的人員來進行監督,而不是説我看到了就等於這人被查處了,不是這種情況。因為你給人造成了誣陷了呢,你要造成行為的傷害呢,你自己也要被追究責任的。 

  主持人:網友説,當前此項工作是不是長期的工作,是不是設立諮詢機構?我理解這個問題當前的“舉報宣傳周”的活動,可以就哪些事件進行舉報,怎麼舉報,這樣的內容我們是不是應該有一個長期的電話或者是機構告訴? 

  李新生:打“12309”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我想順便在這裡説一下,這位網友所説到的帶有點培訓,帶有點諮詢,帶有了解一些情況,我是這麼看。關於舉報這項工作是一個公民基本能夠了解的內容,我再補充一句話,什麼是法律?很多人説法律我就看不懂,法律是給成年人制訂的,只要是成年人都能看得懂,否則法律就沒有意義了。説這部法律是一部專業的數據,所以只要是成年人就能看得懂,沒有看不懂的法律,所以説關於舉報的問題,我總覺得大家把它神秘化了,一點都不複雜,就是寫一封信,打一個電話,不願意寫信,又不願意打電話,你來一趟,你説明,在説明的過程當中,你增加了自己的知道,其實它不神秘,不是上一個大學,考一門試,沒有。其實很簡單,你舉報誰。 

  主持人:實際上是一個敘事文的形式。 

  李新生:對,比如説你想舉報誰,哪個單位的,哪個省,哪個市,哪個地區的,男的還是女的,大致的年齡,工作的職務,這是自然情況,你舉報的事項是什麼,如果説你不清楚,你的消息來源是什麼,你舉報什麼事總得清楚。 

  主持人:像我們小時候寫的敘事文章是一樣的,時間、地點、人物都是齊全的。 

  李新生:比如説你今天選擇去飯館吃飯總得選擇吃什麼吧,比如説都是辣的,你選擇四川還是湖南,所以這些東西都是很完整,不是很複雜。 

  主持人:隨着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法律意識會逐步增強,以後會做得更好。 

  李新生:網友們可能還有這麼一個問題,剛才我也説到匿名信佔到很多的比例,也有一些帶污辱、誹謗的一些具體事項,怎麼處理?我們一般是封存了,因為這種事情的話,匿名的方式到我們這兒來以後基本上放保險櫃裏面了,也沒有辦法查。但是我認為從舉報的內容來看,少用形容詞,少用道聽途説,少用一些我自己想像,或者是聽別人説完之後帶有污辱性的,舉報就是一個事實,你如果能得出結論就得出結論,這是一種什麼性質的結論,你懶得得出這種結論那就是事實,什麼事實?自然事實就可以了。如果你願意實名舉報的話,我們的工作人員就會找到你,這樣的話就比較方便了,如果這個舉報非常複雜,要搞一個培訓班似的,這個沒有必要,我們的宣傳材料告訴你一些內容就可以了。 

  主持人:節目馬上結束的時候,您會對我們的網友説一些什麼呢? 

  李新生:我想説,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職務犯罪這些工作離不開群眾的支援,線索當中也離不開群眾向我們提供有價值的這些線索,所以説藉&首都之窗,我代表北京市檢察院全體檢察官相關信、支援、愛護、理解我們工作的這些全體,廣大公民真心的道一聲感謝。因為沒有群眾的支援,專門機關是寸步難行的,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我想將來也是這樣。 

  主持人:網友説應該在單位內部設立監督機構,實際上今天我們談了很多對舉報人的保護工作的事情,還有網友説其實在大家方便的地方設立舉報點,讓大家敢説話,説實話,有利於政府和平民的溝通,實際上我們已經介紹過了,我們設立點是更多的宣傳作用。今天非常感謝李檢作客我們的直播間,也非常感謝網友們的熱情參與,本期的訪談就到這裡,再見。
閱讀全部
立即發佈

圖片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