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賽制安排
大賽按照預選賽分賽區和主題賽區分別進行初賽、復賽和決賽。大賽總決賽階段,將匯總預選賽階段各分賽區、主題賽區徵集評選推薦的優秀文創項目,按照文化創意産業分類、預期目標成果及産業應用,設置相應專業賽道進行評審。總決賽入圍項目採取線上/現場路演方式,由組委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分別評審,確定各賽道的總決賽各個獎項,舉辦頒獎典禮,後繼有針對性輔導、孵化,整合産業鏈資源推動成果落地與市場轉化。
總決賽從預選賽中分賽區、主題賽區、由大賽組委會發起主題徵集及大賽專家委員會專家特別推薦四種渠道徵集參賽作品。推選的參賽作品經大賽組委會資格審查,及專家評審委員會審定後,取得進入總決賽階段的資格。
1.預選賽賽制
(1)分賽區賽程安排
預選賽17個分賽區分別組織項目徵集和評審工作:11月10日項目徵集截止,11月11日起各分賽區組織專家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三輪評審,評選出優勝項目推選進入總決賽階段,並於11月30日前提交大賽組委會。
各分賽區推選進入總決賽的優勝項目數量:若各分賽區或主題賽區通過舉辦單獨賽事徵集評選出的獲獎項目,可直接將獲獎項目擇優推選進入總決賽階段;若各區以徵選方式徵集項目的,以該分賽區徵集項目的總量為基數,按照最高10%的比例進行擇優推選。
(2)主題賽區賽程安排
各主題賽區由各委辦局,在京中央單位、行業協會等分別主辦,由相關主辦單位結合自身行業特點,自行選擇文化創意項目徵集方向,自行決定大賽啟動和截止時間,各自組織評審,分別頒發獎盃、證書;並推送獲獎項目進入文創大賽總決賽階段。但須於2022年11月30日前將獲獎項目推選提交大賽組委會。
(3)大賽組委會主題徵集
“北京城市IP”“原創劇本”“數字文創”等重點項目方向由大賽組委會發起主題徵集,並於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徵集工作。
(4)大賽專家委員會專家特別推薦
由大賽專家委員會專家於11月30日前推薦至大賽組委會。
2.總決賽賽制
總決賽階段,將匯總預選賽階段各分賽區和主題賽區評選推薦、大賽組委會主題徵集、專家委員會特別推薦的優秀文創項目,按照文化創意産業分類、預期目標成果及産業應用,設置相應專業賽道進行評審。12月1日起,上述項目按賽道分類進入總決賽評選階段,通過初評、復評和終評三輪評審決選出最終獲獎項目。
總決賽階段入圍項目共計500個。由大賽專家委員會根據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8)》及重點文化創意産業內容等,對各分賽區和主題賽區推選,大賽組委會主題徵集以及專家委員會特別推薦進入總決賽的項目進行分類歸集,同類型項目在相應賽道進行初評,按評審得分排名選出入圍總決賽的500個項目。經過復評遴選出150個項目進入最終決賽路演。
總決賽評審設置6個專業賽道和1個文化創客賽道:
(1)文化創意項目賽道
包括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體育融合發展的創意創新項目。
(2)文化內容生産賽道
包括影視劇、音樂等廣播影視節目及劇本;戲曲、歌舞、話劇、文藝演出、時裝秀等文藝創作與表演活動;動漫、游戲、短視頻、數字藏品(NFT)、3D數字景觀等數字文化內容生産類創新性項目。
(3)文創産品開發賽道
包括通過創意設計、現代科技手段對文化資源、文化産品、老字號、非遺技藝等進行創作與提升,通過知識産權的開發與利用,具有較高文化附加值的文創産品、旅游紀念品及工藝産品等。
(4)文化IP創意賽道
包括各類北京代表性公共文化IP,通過對北京文化IP的深入研究、梳理、重塑形成的能夠為公眾理解、接受和喜愛的形象化文化內容。
(5)創意設計服務賽道
包括展覽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工業設計、消費空間設計、舞臺設計等各類專業設計服務項目。
(6)原創劇本創作賽道
包括原創舞臺劇(話劇)劇本,評選講好中國故事,展示北京文化的文藝精品項目。
(7)文化創客賽道
前6個專業賽道獲獎項目的參賽企業,若獲獎項目主創人員、企業創始人或高級合夥人為京外戶口並有落戶需求,且該企業經營規範、社會信譽良好,且無不良記錄,可以額外以企業名義增報文化創客賽道。
3.評審
各區委宣傳部、文促機構負責邀請專家評委參加本分賽區預選賽階段評審工作;各區邀請的專家名單需報大賽組委會備案,大賽組委會根據專業度、回避原則等對分賽區專家評委人選享有否決的權利;各分賽區也可申請由大賽組委會從專家評委庫推薦專家,由各分賽區統一邀請,按照大賽組織與評審規則,組織評審工作。所有賽事評審活動需全程速記,並在活動完成後12小時內向組委會賽事管理部提交速記文字資料。活動結束一日內提交活動宣傳報道資訊、活動視頻集錦及獲獎選手、評委專家等採訪視頻。
每個項目的得分均基於以下評判標準:
評選標準 標準解釋 滿分
産品/服務創新創意 産品、服務的特點、定位、是否團隊原創,是否具有創新理念或領先技術;目標客戶群體定位是否清晰、合理。 20分
作品完整性 該項目或作品是否提供有效的項目運營方案,該方案是否清晰和完整? 該項目或作品的原型是否表達了文化內容或服務,是否能帶來良好的用戶體驗? 10分
技術合理性 該項目或作品的原型所選擇的技術方案可否滿足其預期功能的實現? 該項目或作品選擇的技術是否能夠在效率、功能、成本方面實現平衡? 20分
商業模式與投資價值 該項目或作品是否具有産品化可能性?現有市場規模及前景,同業競爭狀況,商業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續 20分
商業模式與投資價值 該項目或作品是否具有産品化可能性?現有市場規模及前景,同業競爭狀況,商業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續 20分
該項目或作品是否具有産品化可能性?現有市場規模及前景,同業競爭狀況,商業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續盈利能力或快速發展機會,該項目或作品是否具有産業領域的發展價值,是否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和抗風險能力。
團隊能力和經營管理 團隊核心成員的專業背景、經驗與資源優勢,公司經營和組織結構情況。 10分
文化屬性 該作品或作品是否能夠體現正確的文化內涵和價值觀,符合文創産業發展前沿方向,具有文化屬性和獨特創意。 10分
社會價值 該作品或作品是否能夠産生足夠的社會影響力,為文化與相關産業創造了新的機會? 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社會效益,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産業政策。 10分
分賽區選拔賽評審委員根據以上評分標準,可以結合參賽項目自身特點進行細化或調整,評分標準為百分制。
各分賽區選出的參加決賽的項目,須完整填寫總決賽推選項目匯總表,並將推選進入總決賽的作品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方案ppt/視頻、實物、參賽報名錶、評審打分表等)打包報送大賽組委會。
4.知識産權要求
(1)參賽者必須保證項目的原創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産權或其他權利,且內容符合可適用的法律、法規。參賽者同意對因侵犯第三方知識産權或其他權利而導致的請求和索賠負全部責任,並保護比賽的主辦方、承辦方及其代理人併為其辯解,使其不受任何損失賠償的請求或追訴。
(2)參賽項目的知識産權歸參賽者所有,但應適當兼顧到競賽主辦和承辦單位的權益;主辦和承辦單位以及承辦單位指定的下屬全資機構擁有在全世界範圍內永久免費使用本屆參賽項目進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權利(不涉及技術細節)。如果大賽承辦單位以其他目的使用參賽項目,需與參賽者協商,經參賽單位同意後,簽署有關對參賽項目使用的協議。
(3)在可適用的法律允許範圍內,大賽工作組保留本規則的最終解釋權。
(二)賽程安排
大賽計劃於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舉辦:
第一階段:預選賽階段
時間:2022年9月28日-11月30日
第二階段:總決賽初評、復評階段
時間: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日
第三階段:總決賽最終路演及頒獎典禮
時間: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6日
(第六屆北京文化創意大賽組委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