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長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5年11月28日通過並公佈,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依據《條例》規定,並結合我市長城保護執法工作實際,我單位會同相關區文化執法大隊對《條例》中應由文物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權進行梳理,並研究制定了相關職權的裁量基準,經徵求市文物局意見,形成《條例》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徵求意見稿)以及《條例》行政處罰職權裁量基準(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來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環南路一號,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法制監督處(研究室),郵編:100161。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fazhichu@whsczfzd.beijing.gov.cn。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