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首都文化執法質效,全面營造更好的法治化文化市場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內容要求,對《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行政處罰職權表》《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行政強制職權表》《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予以調整修訂。
現將《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行政處罰職權表》《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行政強制職權表》《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來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環南路一號,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法制監督處(研究室),郵編:100161。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fazhichu@whsczfzd.beijing.gov.cn。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