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審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6-03-25 15:58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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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要求,編制《2015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等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審計”網站(http://www.bjab.gov.cn)下載。由於篇幅有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菜戶營街甲2號;郵編:100054;電話:010-63358625\8014。)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文件精神,加強統籌組織、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工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多次專題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辦公室全面統籌各項具體工作,局相關處室發揮各自職責,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定位、確保了工作規範有序。

  (二)完善制度建設。結合近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開展情況,我局加強對制度的梳理和完善,2015年開展了審計結果公告相關制度的專題研究,並擬在2016年對政府信息公開系列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和完善。

  (三)積極開展培訓。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特點,結合審計實際工作情況,以提升服務品質和服務水準為目標,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政策和業務能力水準,更好的為公眾服務。

  二、主動公開資訊情況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我局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機構職責資訊全面準確。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我局主動全面公開了部門職責、領導情況、所屬處室設置及聯繫方式等數十項機構職責類資訊。2015年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對局領導資訊、內設處室、審計法規等資訊進行了更新調整,確保了機構職責資訊全面準確。

  (二)部門預決算資訊按時公開。根據全市統一部署,我局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分別於三月份、八月份公開了預算情況和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及時準確。

  (三)審計結果公告穩步推進。我局積極推動審計結果公告工作,10月10日主動向社會公告了36個部門2014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及我局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報告。這是我局連續第五年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2015年審計結果公告數41個,總公告數達到203個。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資訊情況。

  依申請公開是人民群眾獲取政府資訊的重要渠道,2015年,在已開通信函申請渠道的同時,為方便公眾,結合近幾年工作情況,我局實現了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資訊的網上辦理功能,方便申請人遠端提交申請,進一步拓展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二)依申請公開資訊答復情況。

  201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請公開資訊5件,其中1件申請人撤回申請;受理4件,全部按規定流程按時進行了答復。

  (三)依申請公開資訊收費情況。

  2015年,我局無依申請公開資訊收費事項。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2015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2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2件。2件行政復議申請維持了具體的行政行為;1件行政訴訟勝訴,1件開庭後未宣判。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總結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相關制度不夠完善,落後於實際工作的開展;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等平臺與渠道建設與審計業務的融合還有發展空間、服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內部培訓較少等不足,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改進和提高。2016年將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情況,豐富和完善現有制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

  (二)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和水準。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政策法規和審計業務能力和水準,更好的服務社會公眾。

  (三)豐富內容,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範圍。在公開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的基礎上,探索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的範圍和領域,逐步將專項資金審計、政府投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推動審計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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