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澱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5-03-25 15:16    來源:海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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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2014年度海澱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年度報告為基礎編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共5部分內容。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海澱區政府網站(http://www.bjhd.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海澱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春橋路17號);聯繫電話:82510559,82510860,82510964;傳真:82579211;郵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4年,海澱區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實踐科學發展觀,依法治國理念,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以及上級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動服務型政府建設上取得新進展,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上取得新成效,為實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和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創造優良發展環境。以擴大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為目標,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為準則,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民主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優質行政、廉潔行政,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準,促進了我區廉政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開展。

  全年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包含垂管部門)通過市、區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3025條,受理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2870件,引發行政復議531件,行政訴訟113件。為回應社會關切,努力在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上取得新突破,海澱區積極落實北京市政府《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加大了重點領域政府資訊的公開力度。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條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積極開展主動公開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服務場所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一)主動公開

  2014年,通過海澱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資訊13025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92條,佔總數的比例為1.5%;法規文件類資訊100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8%;規劃計劃類資訊78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6%;行政職責類資訊39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3%;業務動態類資訊12616條,佔總數的比例為96.8%。

  海澱區作為北京市財政信息公開試點區縣,在2013年于全市區縣中率先公開區政府和各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基礎上,2014年我區在試編全口徑預算的基礎上,將政府四套預算一併向社會公開;同時紮實推進部門決算公開工作,不僅將公開科目細化至項級,而且一併公開部門行政經費支出情況,實現了政府和部門兩個層面預決算資訊的全覆蓋。我區積極督促、指導單位進行部門預算公開工作,于預算批復十五個工作日內, 59家區屬單位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收支預算總表,“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表以及相關説明向社會公開,積極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我區今年首次在《海淀報》上集中向社會公佈11家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以公開促規範、促整改,有效發揮社會各方面監督作用,形成倒逼機制,提高監督效能。審計結果的公開滿足了社會的知情權,體現了審計部門敢於監督、勇於執法的工作作風,樹立了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彰顯了海澱區政府打造陽光政府、公信政府的決心。

  2014年,我區加強了建設項目環境審批資訊的公開,通過網路主動公開了建設項目環評、行業環保核查、上市環保核查等資訊。加大了對超標污染物監測信息公開力度,按季度公示轄區內污水處理廠和重金屬企業監督性監測資訊。同時加強對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資訊的公開,按照應急預案資訊發佈有關規定,及時公開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情況等資訊。

  (二)公開場所建設

  全區設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7處,具體包括依申請公開接待處、中關村科技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三層信息公開查閱大廳、區機關第二辦公區、上地辦公中心、招商大廈、區檔案館、區圖書館。

  區屬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按照《條例》要求,在信息公開大廳和本單位門戶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並結合各單位的實際,設立了信息公開欄、信息公開查閱室等,主動為群眾提供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依申請公開工作是信息公開的重點,也是群眾關注的焦點。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明確了受理機構,並公佈了聯繫方式。

  (一)依申請公開

  2014年我區繼續完善依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眾申請。2014年全區申請總數為2870件,其中區政府(政府辦)受理935件,佔32.6%。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1097件,佔總數的38.2%,傳真申請2件,佔總數的0.07%,網際網路申請18件,佔總數的0.63%,信函申請1753件,佔總數的61.1%。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拆遷補償、騰退方案、用地規劃、徵地批復、區政府作出的各類行政復議的證據依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資訊。

  1.申請內容明確,可以答復是否公開的共1143件,其中“公開”1047件,佔91.6%(含“同意公開”1014件,“已主動公開”24件,“資訊部分公開”9件);

  “不予公開”96件,佔8.4%。

  2.屬於其他答復類型的1727件中:

  “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156件,佔9.03%;

  “資訊不存在”894件,佔51.77%;

  “非本機關掌握”290件,佔16.79%;

  “非政府資訊”386件,佔22.35%;

  “已移送檔案館”1件,0.06%。

  2014年,我區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在受理環節,進一步暢通申請受理渠道,加強引導服務工作;為適應郵件申請、郵寄申請在我區所佔比例逐漸上升的趨勢,我區對全區各部門的各類信息公開受理渠道進行了檢查梳理,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指導,輔以檢查,確保全區各單位受理渠道暢通。

  指導全區各單位有效使用市信息公開系統,促進全區依申請公開資訊共用和協調辦理;在依申請案件辦理過程中,我區不斷總結完善方式和流程,繼續保持和重點單位的交流。根據案件需要,及時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討論分析,群策群力,力爭依法作出完備答復。區內單位間的配合更加默契,基本杜絕了單位間的相互推諉,縮短了平均辦理時間,群眾滿意度有較大提高。在答復環節,嚴格遵守法定答復時限,準確運用各類答復書,堅持多項申請內容逐項答復,並加強對答復意見的解釋工作,妥善保存程式性文件。通過對各個環節嚴格把關,信息公開法定義務得到嚴格落實。

  (二)收費情況

  依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京發改〔2010〕294號),海澱區自2010年5月1日起,統一開展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收費工作。2014年我區共收取依申請公開費用617.8元,依據《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依法減免收費857.5元。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14年,我區針對北部四鎮騰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大幅增長,引發的復議、訴訟也大量增長。全區因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749件,其中維持723件,被糾錯26件;行政訴訟239件,其中維持213件,被確認違法26件;區政府(政府辦)引發行政復議214件,其中維持211件,被確認違法3件;行政訴訟61件,其中維持52件,被確認違法9件。

  五、制度建設及經費保障培訓情況

  為做好我區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發佈程式,梳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辦理、答復及由此引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海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意見》,下發全區各單位貫徹執行。全區共設立82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34個。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87名,其中,專職人員數5人,兼職人員數82人。投入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20.5萬元。全年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41次,舉辦各類培訓班數5次,接受培訓人員數200余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經過六年多的努力,我區信息公開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主動公開的範圍和深度仍有待提高;疑難依申請案件辦理及妥善答復申請人方面需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發佈平臺需進一步整合;監督培訓指導方面需進一步強化。

  2015年,我區將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市政府的各項規定,努力在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動服務型政府建設上取得新進展,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上取得新成效。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信息公開服務社會、促進政府自身建設的良好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

  一是繼續擴大公開範圍,深化公開內容。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持續推進我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標,調整和優化公開範圍和目錄;三是深入推進依申請公開,完善依申請辦理工作流程,規範辦理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復議、訴訟敗訴風險;四是開展經常性、多層次的教育培訓對主動公開業務量大、依申請公開任務重的單位重點輔導,對重點部門和人員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水準;五是加大對區屬單位的督促、考核力度。繼續完善我區信息公開專項考評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提升考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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