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5-03-25 15:08    來源:大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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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大興資訊網(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開欄目中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興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聯繫(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興政街15號;郵編:102600;聯繫電話:010-61298636;電子郵箱:qzfxxgkglk@bjdx.gov.cn)。

  一、概述

  2014年,大興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信息公開辦、區政府的指導下,在各相關部門的鼎力支援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績。按照便民服務、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強化主動公開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辦理依申請公開,健全會商機制,創新工作舉措,多方面提升信息公開的工作水準。

  堅持以公開透明為原則,全面加強主動公開資訊工作。嚴格按照《條例》要求提升主動公開品質和數量。2014年主動公開資訊數量比上一年度增加32.9%,主動公開資訊連續7個月居全市前五名。對各單位主動公開資訊進行批量篩查和重點通報,品質差、內容不合理的資訊會要求發佈單位撤銷或重發。區政府加強與中央與市屬媒體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通過新聞報道、媒體交流會、訪談節目等多種宣傳形式,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重點問題。在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方面,區政府在財政預決算、醫療衛生、安全生産、民政、科研項目、住房保障、就業保障等方面,多渠道多方面的公開百姓關注的政府資訊,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加大公開力度。

  堅持以依法嚴謹、前瞻分析為原則,規範細緻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以切實解決群眾問題為重點,人性化的處理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每件受理案件都做到認真接待、了解背景、分析內容、反覆確認、細緻答復,以群眾滿意為目標,準確嚴謹的給出回復意見。

  堅持以優質服務為標準,拓展多種渠道提高服務能力與服務範圍。深入挖掘政府網站功能,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大力加強村務公開平臺建設,充分利用新媒體渠道的優勢,不斷拓展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區政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電視、報刊、微網志、微信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繼續完善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

  區政府門戶網站“大興資訊網”設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14年,全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8164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402條,佔總數的2.21%;法規文件類資訊412條,佔總數的2.27%;規劃計劃類資訊24條,佔總數的0.13%;行政職責類資訊103條,佔總數的0.57%;業務動態類資訊17239條,佔總數的94.91%。

  2.報刊

  通過《大興報》向社會公開全區各類政府資訊,用專欄形式宣傳政府信息公開的開展情況和工作職能。另外我區多個街道辦事處自辦有社區報刊,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輔助渠道,免費向社會發放。

  3.網路部落格

  我區多個鎮、街道辦事處通過網路這一傳播媒介,建立有所轄全部社區的網路部落格,在街道辦事處網站主頁設有部落格連結。通過部落格這一便利的形式,對社區居民及時公開街道辦事處相關政策和各類動態資訊,方便了社區百姓了解政府資訊,拓寬了公開渠道。

  4.微網志、微信公眾賬號

  大興區有自己的官方認證微網志,關注人數已達137萬人,區衛生局、旅遊委、法院、圖書館以及部分鎮、街道都有自己的官方認證微網志。此外,區商務委、文委、旅遊委、統計局、廣電中心等單位以及多個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設有微信公眾賬號,方便百姓關注和獲取各類資訊。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區共設立70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在區檔案館、圖書館等地設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擺放有《大興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規範性文件,並配備電腦、觸摸屏和印表機等設備。在區內所有信息公開成員單位設有二級查閱處,並接受區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指導。各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查閱政府資訊。2014年初步統計全區各公開場所共接待政府信息公開諮詢7000余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區政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本區2014年度共收到各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8件,同上年相比,增加78件。其中,當面申請106件,佔總數的71.62%,同上年相比,增加54件;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2件,佔總數的1.35%,同上年相比,增加2件;以信函形式申請40件,佔總數的27.03%,同上年相比,增加22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申請法規文件類資訊佔85.12%,申請規劃計劃類資訊佔6.76%,申請行政職責類資訊佔8.12%。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148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的95件,佔總數的64.19%。

  “不予公開”的5件,佔總數的3.37%。

  “資訊不存在”的15件,佔總數的10.14%。

  “非本機關掌握”的20件,佔總數的13.51%。

  “要求補齊補正”的12件,佔總數的8.11%。

  “已移送國家檔案館”的1件,佔總數的0.68%。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本區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復議14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5件,依法糾錯的2件,駁回及撤銷復議申請的7件。

  (二)行政訴訟

  本區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訴訟案件3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駁回原告訴訟請求3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一)組織管理工作需要繼續加強。一是垂管單位和雙管部門欠缺必要的監督和指導。包括國土、規劃等在內的垂管部門一直是依申請公開的重點單位,但區政府對這類依申請案例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匯總,也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力度。二是部分單位人員流動造成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斷檔。人員交替變動後缺少必要的交接和培訓,造成主動公開的缺失和依申請公開的不足。

  (二)信息公開品質仍需提高。一是群眾切實關注的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需強化。二是主動公開工作開展不平衡,公開品質參差不齊。三是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牽頭部門的統籌推進工作機制仍需強化。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和工作水準需要進一步改進提高。區級政府承擔了較多的下屬單位公開職能。受理區級依申請公開案例中,很多申請內容都為屬地政府或相應委辦局所有,但出於便民考慮區政府直接進行了答復,無形中弱化了下屬單位的公開職能,增加了答復時間。部分區政府下屬各級單位對《條例》的解讀還不夠完善,工作人員變動較頻繁,處理依申請公開答復過程中欠缺專業性和嚴謹性。

  針對以上提出的各類現象,反思近幾年的工作問題,我們對明年的工作進行了重新梳理,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和改進:

  (一)以推進高品質的主動公開為核心內容。繼續緊抓全區各行政單位的主動公開機制,嚴查公開數量少、品質差,以及與本單位職能偏差大的單位,將加大督查和通報力度。以網站公開為核心,繼續拓展主動公開的多方面渠道。明年我們將繼續加大微網志和微信公眾賬號的建設力度,要求更多的行政單位建立自己的公眾賬號,同時開始審核公眾賬號的發佈資訊,建立相應的審核制度。繼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明年會對涉及重點領域的公開單位進行單獨督查和考核,規範其資訊發佈和審核制度,檢查公開內容,反饋公開效果。

  (二)深入研究依申請公開問題,改進相應制度和方法。明年我們將繼續推進依申請公開機制建設,分類分區域對全區各單位提出有針對性的依申請公開意見,以依法嚴謹為基礎受理依申請公開工作。此外我們在受理依申請公開過程中,對需要或者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資訊,要積極轉化為主動公開資訊。

  (三)推進《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全面落實,推進信息公開依法行政。我們已在今年年底開展了《規定》相關培訓的準備工作,將在明年年初開始全面開展全區培訓。按照委辦局、鎮、街道的劃分採用三級培訓機制,制定相關制度並全面推行。並將《規定》的執行情況納入區縣績效考核範疇。同時與區法制辦配合,就推進信息公開依法行政方面展開宣傳、監督、執行的融合,聯合匯總進行監督考核。

  (四)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與區監察局密切配合,就政務公開數據進行監督和檢查。就四中全會的“五個公開”內容進行搜尋分析,與政府信息公開融合,統一推進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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