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4:37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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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網站(http://jtw.beijing.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電話:57078015。

  一、概述

  2013年,市交通委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機制、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依法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員值守,接受公眾諮詢,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查閱服務。委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明確了工作機制和崗位職責,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要求,在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公示收費許可證和收費標準。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委機關2013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法規文件類資訊19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5.8%;規劃計劃類資訊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4%;業務動態類資訊2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0.9%。行政職責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8%。其中,法規文件類資訊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春節期間收費公路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通告》、《關於印發北京市出租汽車調度站揚招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規劃計劃類資訊包括《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和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13年部門預算》等;業務動態類資訊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徵求北京市地方標準<公路沿線非公路標誌設置規範>意見的函》、《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對<2013年北京市區縣政府績效管理評價體系(徵求意見稿)>的意見》等。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全面了解政府資訊,本委採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形式包括: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官方微網志,以及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佈和在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放置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等。其中,最主要公開形式是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監督投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申請流程、依申請公開表格下載等欄目,並及時更新。2013年,我委加強政府網站管理與建設工作,網站資訊發佈量進一步提升,互動交流和線上服務水準不斷提升,在服務公眾的同時,充分發揮了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機關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件。其中,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12件,佔總數的80%;以信函形式申請2件,佔總數的13.3%;當面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6.7%。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法規文件類資訊1件,佔總數的6.7%;規劃計劃類資訊2件,佔總數的13.3%;行政職責類資訊3件,佔總數的20%;業務動態類資訊9件,佔總數的60%。

  (二)答復情況

  對15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給予公開”2件,佔申請總數的13.3%;“已主動公開”7件,佔申請總數的46.7%;“政府資訊不存在”2件,佔申請總數的13.3%;“非本機關政府資訊”4件,佔申請總數的26.7%。

  四、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委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0人;兼職人員共2人。截至2013年底,按照《條例》和《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共收取成本費用12.3元(其中,複製費1.8元,檢索費10元,郵寄費(信封)0.5元),均按規定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市財政。本委未發生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五、諮詢情況

  2013年,本委機關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19人次,其中,現場諮詢1人次,佔總數的5.3%;電話諮詢2人次,佔總數的10.5%;網上諮詢16人次,佔總數的84.2%。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截至2013年底,本委依申請公開答復均按時辦結,未收到任何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本委將努力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不斷深化主動公開,擴大公開範圍,不斷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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