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5:35    來源:豐台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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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豐台區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豐臺”網站(www.bjft.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豐台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文體路2號;郵編:100071;電話:83656122;電子郵箱:xxgk@mail.bjft.gov.cn)。

  一、概述

  2013年,北京市豐台區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服務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主動公開工作進一步深化。各單位圍繞公眾關注熱點,創新公開方式途徑,深化主動公開範圍。區財政局牽頭,紮實推進預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工作,在政府網站上主動公開由區人大會審批通過的區政府預算和30家部門預算資訊;區住房城鄉建設委主動公開自2012年以來新開工、竣工的政策性住房(公租房、限價房、定向安置房等)項目基本情況及建設工程驗收等情況;區環保局主動公開了環境品質狀況、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情況,每季度對6家國控污染源進行監督性監測結果進行公開;區國土分局將徵地公告、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徵地結案情況等及時上網公開;區人力社保局在社保中心和街道社保所安裝個人權益自助查詢終端,方便轄區參保單位和個人查詢歷年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列印社會保險證明。

  二是依申請公開辦理更加精細化。針對依申請公開政策性、維權性、監督性強等特點,各單位規範流程,完善機制,加強研究,轉變作風,強化服務,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能力和水準。全區各行政機關逐步完善“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業務部門主責辦理、保密部門協助審查、法制部門審核把關”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完善申請受理、辦理、答復等工作流程,注重提高申請辦理品質。全區共受理申請1016件,按期答復率100%。

  三是進一步加強交流監督考核。堅持月度通報制度,按月制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通報各單位對主動公開量、依申請公開受理量及月度數據報送情況,就當月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出現的重大事項和輿論關注熱點進行整理通報,並編寫具有普遍意義的典型案例給各單位做參考。繼續採用百分制的形式,從組織領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渠道場所、監督保障、創新創優等6類31個小項,通過自查、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考核工作。會同監察局行政投訴中心共同對信息公開不履職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督促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者提高工作程式意識、服務意識、時限意識,促進依法行政。

  四是採用多種方式加大教育培訓和業務指導力度。借會議交流抓培訓指導,積極參加國務院辦公廳、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等部門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調研工作,主動彙報情況請教問題,研究推進工作。9月份,組織了全區範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培訓會,邀請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和市政府法制辦相關同志作專題培訓。組織重點單位座談,交流經驗,聽取意見和建議,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

  二、主動公開情況

  2013年,通過“北京豐臺”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839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62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30%;法規文件類資訊15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29%;規劃計劃類資訊3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28%;業務動態類資訊1102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3.13%。

  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81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98頁。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17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1061件。其中,當面申請710件,佔總數的66.92%;通過網際網路申請109件,佔總數的10.27%;以傳真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0.09%;以信函形式申請241件,佔總數的22.72%。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共答復了825項,其中:

  “同意公開”186項,佔總數的22.56%;

  “同意部分公開”2項,佔總數的0.24%;

  “不予公開”12件,佔總數1.45%;

  “資訊不存在”337件,佔總數的40.85%;

  “非本機關掌握”107件,佔總數的12.97%;

  “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126件,佔總數的15.27%;

  “非政府資訊”42件,佔總數的5.09%;

  “已移送檔案館”1件,佔總數的0.12%;

  “已主動公開”12件,佔總數的1.4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全區各行政機關共收取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費用126元。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復議案件77件,已全部辦結,其中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為的71件,撤銷答復告知4件,終止復議申請2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112件,裁定駁回起訴58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30件,撤銷並責令重新作出答復10件,申請人主動撤訴2件,裁定移送管轄1件,尚未判決11件。

  (三)舉報

  全區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成效顯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組織管理仍需加強,統籌推進工作機制仍需強化;二是信息公開接待場所的配套設施還應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服務作用仍需加強,群眾關注的熱點信息公開內容有待深化;三是處理複雜疑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因《條例》規定較為原則,一些問題缺乏操作標準和依據,行政機關、復議機關、法院系統對《條例》部分規定的理解適用存在一些差異,需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磨合,統一標準。四是政府信息公開指導、考核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考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2014年將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及時性;二是加大對基層單位的指導培訓力度,組織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培訓,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授課;三是加強部門統籌,建立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機制,理順各部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域相關之間的關係,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強工作指導,組織編制典型案例彙編;五是強化監督保障,重新制定考核細則,完善考核評議工作,加強交流督促,將行政投訴和行政復議出現的問題納入月度通報內容,督促各行政機關依法依規辦理信息公開案件,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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