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09:56    來源:北京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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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衛生局編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網站—北京衛生資訊網(http://www.bjhb.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疑問,請與北京市衛生局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北京市衛生局;郵編:100053;聯繫電話:010-83970601;電子郵箱:wsjxxgk@bjhb.gov.cn)。

  一、概述

  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北京市衛生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條例》,積極推進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依法行政、科學行政,確保權力公開透明運作,有力推動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領導和日常管理得到加強。市衛生局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徑,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市民建立良好的溝通平臺,成為對外宣傳醫療衛生服務和知識的有效窗口。2012年,我局根據領導班子的分工調整,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小組和分工也作出了相應調整。對於重要事項局領導親自研究、親自部署,組織研討,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平穩運作提供了良好的組織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是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配備了專職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策和文件的學習,並結合實際工作印發了政府信息公開案例選編,並要求各處室、各單位認真開展學習研究。領導的高度重視、組織機構和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平穩運作提供了良好的組織和制度保障。

  (二)主動公開工作逐步深化。為了擴大信息公開渠道,及時向社會和公民公開政府資訊,我局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一是在北京衛生資訊網設立北京市衛生局信息公開專欄,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對於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或者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事項,還在網站上開設專題進行介紹;二是通過北京市公共衛生熱線(12320)服務中心受理和解答群眾對政策的諮詢,指導群眾依法獲取政府資訊;三是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發佈相關政府資訊;四是加強了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政府資訊的力度。利用組織集體採訪、召開新聞發佈會和局領導參加訪談等多種形式,將平面媒體與網路媒體結合起來,全方位的將有關衛生政策和重點工作向社會公開。五是為方便市民查詢,及時、準確地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市檔案局、首都圖書館移送規範性文件。

  (三)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我局不斷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和不完整資訊澄清等多項工作制度,並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在建立依申請公開工作登記備檔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答復流程和方式,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式。進一步完善了資訊保密審查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式與公文運轉程式、資訊發佈程式有機結合,防止保密審查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脫節,確保了從源頭保障信息公開到保密審查的有效實施。為了防止虛假資訊的傳播和擴散,建立了輿情監測體系,主動收集和分析輿情,引導輿論,及時澄清虛假和不完整資訊,發佈權威資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虛假資訊的産生。

  (四)加強溝通、深入研究,依法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注重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做好解釋和答復工作,在依法、規範地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同時,提高為申請人提供資訊的工作效率。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對於不能當場答復的,工作人員充分了解申請人的申請意圖,指導申請人寫明申請資訊的詳細名稱。在受理後,我們對每一件申請進行認真研究,力爭答復有理有據,既滿足申請人需求,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在規範、合法滿足申請人資訊獲取需求的同時,服務更具針對性和人性化。

  (五)暢通渠道、拓展場所,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充分利用我局門戶網站和信息公開專欄做好公開工作,確保主動公開渠道的暢通。今年,我局積極創新,利用微網志,拓展公開渠道。北京市衛生局的微網志矩陣——“首都健康微網志平臺”在新浪網啟用,這是全國醫療衛生行業中,在新浪網建立的第一個微網志集群平臺,積極發佈健康資訊,將醫學術語翻譯成老百姓能聽得懂、看得明白的大白話,並且在日常工作中,儘量留意適合官微發佈的話題,除了流程性發佈的資訊外,隨時關注熱點、新聞事件進行發佈。同時,加強疫情資訊的發佈,堅持每日疫情會商制度,會商近期國內外疫情,提出需要向社會發佈的權威資訊,適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佈。

  (六)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作用日趨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局官方網站連續增設方便群眾根據自身需要查詢有關資訊,市民對相關資訊欄目的查閱和點擊率越來越高。二是我局公共衛生熱線(12320)已經成為向百姓答疑解惑、開展衛生政策宣傳的排頭兵,在就醫服務指導、健康知識傳播、衛生政策宣傳諮詢等服務群眾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已經成為公眾獲取政策資訊重要渠道。三是我局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多種媒體開展主動宣傳,向公眾發佈醫療衛生權威資訊,公佈並解讀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切身相關的服務和指導資訊,對公眾的服務作用越來越明顯。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我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2012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37條(含醫管局93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44條(含醫管局39條),佔總數的13.05%;法規文件類資訊50條(含醫管局46條),佔總數的14.84%;規劃計劃類資訊4條(含醫管局2條),佔總數的1.19%;行政職責類資訊36條,佔總數的10.68%;業務動態類資訊203(含醫管局6條)條,佔總數的60.24%。

  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848條(含醫管局93條)。

  2012年12320服務中心通過電話受理政策諮詢26414件次,通過網站查詢有關政策的數量為1793991次。為了方便公眾現場查詢,及時向北京市檔案館、首都圖書館、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大廳移送我局的規範性文件,全年共移送規範性文件3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3條規定,我局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我局201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6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3件,佔總數的18.8%;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9件,佔總數的56.2%;通過信函形式申請4件,佔總數的25.0%。

  接待政府資訊諮詢、查閱工作223件。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16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答復事項共18項,其中:

  “已主動公開”1項,佔總數的5.6%

  “同意公開”6項,佔總數的33.3%;

  “不予公開”2項,佔總數的11.1%;

  “資訊不存在”7項,佔總數的38.9%

  “非本機關掌握”2項,佔總數的11.1%。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依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試行)》(京發改〔2010〕294號)規定,我局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共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共計10元。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2012年,我局接到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行政復議案件2件,最終1件作出維持決定,1件駁回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

  (二)行政訴訟

  2012年沒有接到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舉報

  2012年沒有接到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投訴舉報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主要表現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和能力還需要進一步強化,政策解讀類資訊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3年,將從以下方面改進工作:一是加強學習培訓,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和水準。二是加強統籌協調,整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資源。三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研究,特別是加強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力度。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三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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