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16:53    來源:昌平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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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以及2012年度昌平區各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區政府門戶網站(www.bjchp.gov.cn)上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昌平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政府街19號;郵編:102200;聯繫電話:010-89741734;電子郵箱:xxgkb@bjchp.gov.cn)。

  一、概述

  2012年,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不斷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務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為建設現代化京北創新中心、國際科教新城發揮積極作用。

  (一)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

  一是組織機構不斷健全。全區各單位進一步健全管理體制,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流程,調整充實人員,目前全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人員、主管領導共有152人。各單位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接待服務窗口和場所,確保工作時間有人值守,方便群眾申請,提供諮詢服務,全區各單位累計接待公眾諮詢5100余人次。

  二是工作規範化建設取得新進展。區政府辦公室轉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環境保護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牽頭部門。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事宜,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三是教育培訓水準穩步提升。繼續堅持“點”、“線”、“面”相結合的業務培訓工作格局。通過工作人員的“一對一”培訓、召開全區年度工作培訓會議、開展新任職科級公務員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準。

  (二)公開效果更加良好

  一是主動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首次公開了區政府及28家政府工作部門財政預算資訊,包括預算編制説明、一般預算收支總表、一般預算支出明細表。在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區住建委將項目類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建築面積、套數、建設地點、開工時間等資訊進行了公開。同時嚴格落實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公示工作,切實做到了政策、程式、房源、配售對象、搖號過程、搖號結果等“六公開”。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方面,區衛生局定期公開公共場所、餐飲服務、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審批等資訊。在徵地拆遷信息公開方面,國土昌平分局及時對徵地補償安置資訊進行公示,同時在徵地批准後及時進行徵地公告,並定期公開徵地結案資訊。

  二是服務作用進一步顯現。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各單位主動公開重大政策、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等方面政府資訊,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關心和支援。區政府公開了科技商務産業發展相關政策。區經信委定期公開全區工業經濟運作情況和重點工業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同時,各單位圍繞群眾資訊需求,及時公開與群眾生産生活、自身利益聯繫密切的政府資訊。區人力社保局公開了勞動爭議調解、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社保基金管理等資訊。區教委公開了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小學初中入學工作意見等資訊,為群眾生産生活提供便利。

  (三)公開渠道更加暢通

  一是政府網站公開作用更加凸顯。按照政府網站是第一公開平臺的功能要求,不斷完善網站功能,豐富公開內容,進一步突出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資訊的權威性、實效性。同時,區政府門戶網站開闢了昌平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資訊和信用信息公開共用專欄,將立項審批、土地出讓、環境保護、規劃管理、建設施工、竣工驗收等工程建設項目資訊和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建設信用資訊進行集中展示。

  二是信息公開渠道不斷拓展。在不斷完善政府網路、圖書館和檔案館查閱中心等公開渠道建設的同時,各單位還積極通過新聞發佈會、昌平電視臺、昌平週刊等渠道擴展主動公開形式,及時主動發佈重要活動、政策解讀等方面的政府資訊。此外,開設了“北京昌平”、“昌平安監”、“昌平旅遊”、“昌平5890”等官方微網志,已發佈資訊9000余條。

  (四)監督保障不斷深化

  一是繼續開展年度考核。結合工作重點,對考核指標體系進行了修改完善,在原有組織領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渠道場所、監督保障等五個方面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了業務研究和工作業績等創新創優指標。從考核情況看,各單位均能按照全區統一部署開展各項工作,在增強公開意識、夯實基礎工作、推動主動公開、落實工作責任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

  二是日常管理繼續加強。繼續堅持每月有通報,年終有考核的評價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日常基礎工作落實的監督力度,完善中期考評通報制度。此外,各單位嚴格落實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先審查、後公開”要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保密管理。

  二、主動公開情況

  2012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62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5條,佔總數的0.95%;法規文件類資訊425條,佔總數的16.18%;規劃計劃類資訊32條,佔總數的1.22%;業務動態類資訊2144條,佔總數的81.65%。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1955條。

  2012年,全區各單位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5161人次(現場2171人次,電話2990人次)。

  2012年,區圖書館、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接收各單位移交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89種。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2年度全區各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1件,其中區政府工作部門125件,鎮政府(街道辦事處)6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55件,佔總數的41.99%;通過網際網路申請13件,佔總數的9.92%;以傳真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0.76%,以信函形式申請62件,佔總數的47.33%。

  (二)答復情況

  全區131件申請共涉及申請事項139項,已到答復期的136項申請事項全部按期答復,其餘未到答復期的按照《條例》時限規定在2013年答復。在已答復申請事項中:

  “同意公開”65項,佔總數的47.82%;

  “同意部分公開”1項,佔總數的0.73%;

  “已主動公開”17項,佔總數的12.50%;

  “資訊不存在”16項,佔總數的11.76%;

  “非本機關掌握”24項,佔總數的17.64%;

  “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13項,佔總數的9.5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全區各單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規定,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費用共計19.9元。

  沒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依法申請減免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

  全區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案件2件,已審結,做出維持決定的1件,責令行政機關限期履行法定職責的1件。全區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10件,未審結。

  五、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單位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單位信息公開組織管理工作仍需加強;二是信息公開內容仍需深化;三是政府資訊對社會公眾的生産生活服務作用需進一步發揮。

  2013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二是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三是進一步擴大業務培訓範圍;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督考核評價。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表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表

附表三 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及免費情況

附表四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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