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1-03-16 16:23    來源:平谷區人民政府

分享:
字號:        

  一、概述

  2010年,本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積極落實市政府相關要求,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一是根據區政府和相關單位領導工作變動實際情況,印發了《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平谷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調整的通知》(京平政辦發〔2010〕8號)文件,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系,明確了主管領導。二是16個鄉鎮政府、2個街道辦、34個區政府工作部門均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形成了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和區政府工作部門二級公開組織體系。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了資訊清理、目錄編制、專欄管理、紙質資訊移送、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信息公開辦法等工作制度。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圓滿結束,效果明顯。

  (三)公開渠道逐步拓寬。通過平谷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中心、區檔案館、圖書館查閱中心提供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查閱服務。在“京東綠谷”門戶網站開設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各行政機關及時公開相關政策、重大活動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建設以及公眾關注熱點問題等方面的政府資訊。

  (四)服務作用得到深化。圍繞全區中心工作,為“促增長、調結構、上水準、保民生、抓穩定”創造了有利環境,為“創衛創生”工作順利開展營造了和諧氛圍,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作用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了環保、衛生等方面12項措施。主動公開了教育、交通治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資訊。

  (五)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結合本區實際,統籌推進基層培訓教育工作。召開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會議,開展經驗交流。強化教育培訓,通過集中培訓、走訪培訓、輪崗培訓等形式開展培訓工作。據統計,全年共組織各類培訓20余次,培訓350余人次。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本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924條,全文電子化率為99%。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85條,佔總數的2.91%;法規文件類資訊358條,佔總數的12.24%;規劃計劃類資訊11條,佔總數的0.38%;行政職責類資訊-172條,佔總數的-5.88%;業務動態類資訊2642條,佔總數的90.36%。

  本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查閱場所累計接收公眾諮詢總數為539件。其中,現場諮詢總數為290件,佔諮詢總數的53.8%;電話諮詢總數為247件,佔諮詢總數的45.83%;網上諮詢總數為2件,佔諮詢總數的0.37%。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根據《條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2010年度,全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4件,佔總數的66.67%;通過網際網路申請2件,佔總數的33.33%。

  (二)答復情況

  申請事項答復數為7項,其中:

  “同意公開”3項,佔總數的42.86%,

  “非本機關掌握”4項,佔總數的57.14%。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自《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以來,全區各行政機關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等服務産生的成本費用為0元。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10年度,全區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有關部門未接到舉報事項。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0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資訊內容需要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0年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水準;二是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方便公眾了解政府資訊;三是加強基層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場所建設,完善查詢查閱設施,方便公眾就近、便捷查閱。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