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10:15    來源:海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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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海淀”門戶網站(http://www.bjhd.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海澱區政府辦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椿橋路17號);聯繫電話:010-82510559、82510860;傳真:010-82579211;郵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週年,是推進“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的重要之年,也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夯實基礎、健全機制、完善制度的關鍵之年。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與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管理體制、規範行政權力運作緊密結合起來,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得到不斷豐富,總體運作規範、發展態勢良好。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6處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澱區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0190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97.6%。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406條,主要是有關單位機構職責、機構資訊、領導介紹和機構設置等內容,佔總體的比例為11.9%;法規文件類資訊1788條,主要是有關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佔總體的比例為8.8%;規劃計劃類資訊438條,主要是規劃和計劃,包括歷年各級政府制定的中長期規劃、近期規劃及各單位的工作計劃,佔總體的比例為2.2%;行政職責類資訊1286條,主要是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行政職能的單位公開的行政職責資訊,佔總體的比例為6.4%;業務動態類資訊14272條,主要包括政務動態、會議動態、工作動態、人事動態等部門動態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結果公示,佔總體的比例為70.7%。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為方便公眾了解資訊,鋻於我區市民素質及信息化程度較高情況,區政府確定了以網站公開為主要公開形式,所有主動公開的資訊均在海澱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開,依申請公開的資訊也錄入了政府信息公開系統,提高了依申請辦理的效率。

  為滿足不同群體的資訊獲取需求,更好地為民服務,除網站公開外,我區在海淀園、招商大廈、上地辦公中心、海澱區政府第二辦公區、海淀檔案局、海淀圖書館等6處設立了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並在上述信息公開場所配備了電腦、印表機、資料索取架,接通了網路,設置了資訊查閱等候座椅,建設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設施。為了讓政府信息公開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深入開展和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我區購置了500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隨同《海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放置於資料索取架上,供公民自由索取。在每個政府信息公開場所,我區充分考慮利用各場所的業務特點和來訪群眾特點,充分利用原有辦公設施如電子螢幕、觸摸屏等,將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目錄等在電子螢幕上滾動顯示或在觸摸屏上設置了相應欄目,在檔案館、圖書館等主要以文件查閱為主的場所設置電子化的文件查閱中心。

  區屬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按照我區統一部署在網站上公開了全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並結合各單位的實際,設立了信息公開欄、信息公開室等,主動為群眾提供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等。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海澱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08件。

  其中,當面申請394件,佔總數的96.6%;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申請12件,佔總數的2.9%;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2件,佔總數的0.5%。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申請城市建設、社區規劃、房屋權屬、土地權屬、拆遷補償、徵地等方面的內容共244件,佔59.8%;財政類共64件,佔15.7%;涉及執法類資訊39件,佔9.6%;涉及醫療衛生、環保、養老保障、教育等方面的24件,佔5.9%;其他佔9%。

  (二)答復情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全區408件依申請公開中,已經辦結答復的有375件。其中:

  “同意公開”的214件,佔總數的57%,主要涉及城市建設、社區規劃、房屋權屬、土地權屬、拆遷補償等方面。

  “同意部分公開”的16件,佔總數4.3%,主要涉及徵地、拆遷補償等資訊。

  “不予公開”的24件,佔總數6.4%,主要涉及土地等資訊。

  “資訊不存在”的74件,佔總數的19.7%。

  “非本機關掌握”的29件,佔總數的7.7%。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4件,佔總數的3.8%。

  “非政府資訊”的4條,佔總數的1.1%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減免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服務。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2009年度,針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36件,受理36件,辦結36件,受理率和辦結率分別為100%和100%。在辦結的復議申請案件中,36件復議申請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36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共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29起,其中23件已結案,6件正在審理中。已結案的23件中,裁定駁回起訴的12件,裁定不予受理的10件,原告自願撤訴的1件。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對《條例》的認識、理解上還不夠深刻,把握欠準確;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不到位;工作人員處理信息公開事務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執行力度、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2010年,我們將按照國家和市政府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

  包括三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起靠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機制;三是對工作流程進行整合,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流程。

  (二)加強場所建設

  包括兩方面:一是加強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場所的建設,二是督促各單位,加強各單位的場所建設。場所及相關設施建設要突出三大特色:科技、人文、便民。

  (三)豐富公開形式。

  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臺的作用;完善區一站式辦公大廳、區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

  (四)加強業務培訓

  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側重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五)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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