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09:51    來源:石景山區人民政府

分享:
字號: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石景山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石景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西街16號 郵編:100043 聯繫電話:010-68860607 電子郵箱:sjsxxgkb@bjsjs.gov.cn)

  一、概述

  2009年,石景山區政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認真部署,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工作網路逐步健全。根據區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文件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全區範圍內成立以常務副區長為組長的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力度;區政府辦成立資訊和政府信息公開組,負責推進全區各單位開展信息公開工作;47個相關單位明確了主管領導、落實了工作人員,並按照區政府統一要求由各單位相關科室具體負責本單位的信息公開,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目前,全區共有96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其中專職人員13人。

  (二)工作制度日益完善。

  在市政府的相關文件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資訊清理、目錄編制、發佈協調、紙質資訊移送、電話諮詢、公開指南、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以及等十余項工作制度。全區各級行政機關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區政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內容。

  (三)公開渠道逐步拓寬。

  全區共設立41個對外接待查詢場所,其中包括3個中心、38個受理點,由區政府統一製作並懸挂標識。政府辦在區行政服務大廳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中心,負責受理政府資訊的依申請公開及相關諮詢。區檔案館和區圖書館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38個受理點為各委辦局及各街道辦事處,各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資訊,進一步完善了基層場所設施建設。在“石景山資訊網”門戶網站開設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此外,由我區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按照《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電話諮詢辦法(試行)》要求,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區政府統一印製了《石景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1萬冊,在全區各場所對外發放。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本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2009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20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99.33%。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15條,佔總數的9.56%;法規文件類資訊215條,佔總數的17.87%;規劃計劃類資訊26條,佔總數的2.16%;行政職責類資訊36條,佔總數的2.99%;業務動態類資訊811條,佔總數的67.41%。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584條。(自《條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381條。

  全區各級接待場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198人次。其中,現場諮詢78人次,佔總數的39.39%;電話諮詢120人次,佔總數的60.61%。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繼續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目前全區共有39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各受理機構的地址、聯繫方式等資訊均已通過網站、公開指南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公佈。

  (一)申請情況

  石景山區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機構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其中,當面申請2件,佔總數的66.7%;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1件,佔總數的33.3%。

  (二)答復情況

  3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的2件,佔總數的66.7%。

  “資訊不存在”的1件,佔總數的33.3%。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針對全區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針對全區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2009年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意識有待增強;二是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業務水準有待提高;三是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力度有待加強。

  2010年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改進: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加大工作創新力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努力營造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