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0-03-26 09:46    來源: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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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門頭溝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門頭溝區政府各委、辦、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門頭溝區政府網(http://www.bjmtg.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繫(地址:門頭溝區新橋大街36號,郵編:102300,聯繫電話:010-69845798,電子郵箱:zfxxgk@bjmtg.gov.cn)。

  一、概述

  2009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正確領導下,以及全區人民的廣泛關注、理解支援和大力配合下,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健康、穩步的推進。現將2009年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夯實基礎。全區明確要求,各行政機關單位要設置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特殊情況也要確定一名兼職人員,工作內容以信息公開為主兼顧其他,這樣,確保了人員到位。工作中我們注重加強培訓,夯實基礎,規範流程,嚴格遵守逐級審查程式,針對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組織協調會,積極尋找工作突破口和創新點。

  (二)明確要求強化措施。根據2008年市政府年度報告政府資訊全文電子化率有待提高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了全面提升全文電子化率的工作目標,據統計2009年我區全文電子化率達到100%。此外,我們還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擴大宣傳途徑,加大宣傳力度,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增強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服務意識,提升信息公開數量品質,規範欄目內容,拓展渠道使查閱方式更加便捷,群眾知曉率和滿意率均不同程度攀升。

  (三)定期總結及時分析。我們在定期總結工作中清晰地認識到資訊技術是推進電子政務、信息公開的技術保證,是電子檔案管理和數據統計、分析、傳輸的技術支援,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學習和亟待提高的重要內容。2009年數據分析顯示出,各單位主動公開的意識有所增強,資訊分類趨於科學,資訊數量更加豐富,尤其是業務動態類所佔比例高、更新速度快。依申請顯示出的上升趨勢與全市總體走勢相吻合。政府資訊清理、公開查詢點管理、紙質文件移送保存需要更加關注。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09年,全區公開政府資訊共994條,其中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99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6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84%;法規文件類資訊36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7.02%;規劃計劃類資訊8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8.85%;行政職責類資訊2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52%;業務動態類資訊44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44.77%。

  根據《條例》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資訊我們都要求主動公開;對群眾數次申請的相關依申請政府資訊,我們要求轉型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中來。從2009年全年來看,我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基本能夠滿足於廣大群眾的需求。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便捷獲取資訊,我區各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全年共接待各類諮詢1580人次,其中現場諮詢1178人次,佔總體的比例為74.56%;電話諮詢402人次,佔總體的比例為25.44%。區政府購置專用設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bjmtg.gov.cn/bjmtg/zwxx/index.shtml)。政府資訊主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摸屏及檔案館、圖書館查詢中心公開資訊。在便民服務工作中,多數單位在充分利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基礎上,又開闢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公開網站。2009年,區檔案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訪問人數有所增加。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09年,我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1件,與去年相比增長45件,其中,當面申請104件,佔總數的93.7%;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3件,佔總數的2.7%;以信函形式申請4件,佔總數的3.6%。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主要涉及我區群眾住房、佔地拆遷等熱點問題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方面數據統計資訊。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111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51件,佔總數的45.95%,其中“同意部分公開”的7件;“不予公開”的7件,佔總數6.3%;“資訊不存在”的14件,佔總數的12.6%;“非本機關掌握”的38件,佔總數的34.2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佔總數的0.9%。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09年,全區各行政機關在《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未出臺期間繼續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相關的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待辦法出臺後,我區將嚴格遵照執行。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9年,我區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1件,辦理結果是撤銷告知書,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行政訴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09年,全區各行政機關單位按照《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和市信息公開辦公室工作部署開展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標準需要在實踐中穩步提升;工作時效性有待增強;基礎工作需要在認真總結經驗的過程中不斷夯實;創新精神需要在研究探索中重點培養。

  針對上述這些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在推進工作進程中,要採取以下措施予以解決:一是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自主學習能力和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升服務品質;二是緊抓常規工作,規範工作流程,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加強督查考核;三是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形式和內容;四是重點調研區檔案館、圖書館社會公開查閱場所的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五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市民知曉率,推動工作健康發展。

  2010年,我區將繼續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領導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準,使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附表三 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表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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