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20-09-23 15:55    來源:延慶縣人民政府

分享:
字號:        

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延慶縣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延慶縣政府各委、辦、局(中心),各市屬垂直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縣政府網www.bjyq.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新城街2號;郵編:102100;聯繫電話:69146200;電子郵箱:yqxzfxxgk_ysq@126.com)

  一、概述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09年,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市縣兩級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市長郭金龍在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要深化政務公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作”的精神,積極推進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北京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文件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全縣72家相關單位均相繼成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建立或明確了相應工作機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首都之窗、延慶縣政府網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目前,全縣共有345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根據《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情況,制定了《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3個規範性樣本、延慶縣政府資訊清理工作辦法等12個工作辦法,建立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建立了文件傳輸移送工作制度,公開資訊定期上報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辦制發文制度等十余項專項工作制度,規範了工作,強化了管理,效果顯著,並彙編印發了《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性文件彙編》、《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示範文書》,規範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縣各相關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公開渠道逐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和公開專欄建設逐步完善,規範了公開場所,建成了行政便民服務大廳、檔案局和圖書館三個查詢場所,查詢形式包括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場所、政府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摸屏。通過《京郊日報》、《延慶報》分別對我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及依申請案件辦理進行了報道。在行政服務中心的《便民服務簡報》上開闢專欄,增設版面,定期報道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情況,並報送縣政府四套班子。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一是建立聯合督導機制,由縣政府辦牽頭、縣法制辦、縣監察局、縣督查室等部門組成督導考核組,對我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督導。二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由政府辦牽頭,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三是形成有效的文件傳輸移送機制。四是與縣資訊中心形成溝通互動機制,針對系統開發及更新維護,及時溝通,有效協調。

  (五)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統籌推進《條例》學習及教育、信息公開專題交流培訓、公開工作方法基層培訓教育等工作。採取召開全縣工作會議,通過集中講解,以幹代訓等培訓方式,進行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通過網路交流、電話溝通、督察指導等方式進行業務指導。據統計全年累計電話交流10000余次,進行各種教育培訓100余次,培訓1000余人次,有效的促進了工作。

  (六)考核工作有序推進。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價體系,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力度。將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我縣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年初制定並下發了延政辦發〔2009〕25號文件《關於印發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依據該文件精神,從組織領導、機制建設、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投訴復議訴訟評議、業務工作七個方面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年終通過聽取領導彙報、查看政府信息公開場所、查閱檔案資料、綜合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資訊數量及其他日常業務工作的數據統計,對全縣72家政府信息公開單位進行了全面細緻的考核。徹底摸清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現狀,為今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針對性的開展提供了依據。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縣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縣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縣政府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本縣2009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115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到99.52%。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09條,佔總體比例為3.50%;法規文件類資訊439條,佔總體比例為14.09%;規劃計劃類資訊123條,佔總體比例為3.95%;行政職責類資訊78條,佔總體比例為2.50%;業務動態類資訊2366條,佔總體比例為75.96%。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縣共設立76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包括延慶縣政府在縣行政便民服務大廳、縣檔案局、縣圖書館設立的三個政府資訊查閱場所及各相關單位設立的政府資訊查閱場所。各場所均配備了工作人員,並在顯著位置懸挂標誌牌,懸挂《延慶縣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流程圖》、《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資訊生成流程圖》,配備專門檔案櫃存放紙質文件,設置便民設備,人民群眾可以在查閱場所通過電腦上網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同時也可以直接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正式紙質文本。

  2009年,本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20465人次。其中,現場諮詢6744人次,佔總數的32.95%;電話諮詢13705人次,佔總數的66.97%;網上諮詢16人次,佔總數的0.08%。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縣各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縣各單位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了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本縣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8件。其中,當面申請13件,佔總數的34.21%;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1件,佔總數的2.63%;通過信函提交申請有24件,佔總數的63.16%;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75%是法規文件類資訊,25%是規劃計劃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22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餘未到答復期的按照《條例》在2010年答復。在已經答復的22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1件,佔總數的95.45%;“非本機關掌握”的1件,佔總數的4.5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實施準備工作已啟動。該辦法施行前,全縣各政府信息公開單位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等服務。

  四、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縣共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1件,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復議決定。

  (二)行政訴訟全縣各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為零。

  (三)舉報全縣各單位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為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09年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意識有待增強;二是依申請公開辦理水準有待提高;三是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有待加強。

  2010年將從以下四個方面改進:一是深化主動公開,豐富公開載體;二是規範依申請公開,提高依申請辦理水準;三是加強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加強推進基層工作;四是強化督導,完善監督考核體系

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