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7:22    來源: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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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編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委網站csglw.beijing.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電話:66056508。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2名全職工作人員,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資訊申請受理點,並開闢了公共查閱點。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統一要求,我委通過健全組織機構,制定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規範工作流程等,紮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向社會和信息公開申請人公開政府資訊。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委2008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46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5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15%;法規文件類資訊23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61%;規劃計劃類資訊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28%;行政職責類資訊1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45%;業務動態類資訊215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87.51%。

  (二)公開形式

  為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我委設立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辦事廳”,公佈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電話,開通了政府信息公開專用電子郵箱,配備了專用電腦、電話、印表機、傳真機、電子顯示屏、資料欄等專用設備,盡可能為公眾查詢資訊提供方便。對群眾的諮詢和要求,及時溝通,了解其真實需求,努力做到熱情服務,及時回復。群眾對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也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在發給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專用電子郵箱的郵件中寫道:“謝謝,文件已收到,沒想到工作效率如此高”。

  在做好政府資訊日常公開工作的基礎上,我委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新形式。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資訊的梳理,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如,在奧運期間我委政務網站上建設了“市市政管委奧運保障工作”專題欄目,不僅便於我委涉奧保障工作資訊的即時發佈,更便於公眾及時了解我委涉奧工作動態。在今冬供暖季到來之前,我委網站上推出了“市市政管委冬季供暖專題問與答”欄目,以一問一答的形式向廣大市民介紹了今冬供暖的有關情況,並將供暖有關部門的諮詢電話及網址予以公佈,方便市民了解冬季供暖問題。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

  其中,當面申請1件,佔總數的25%;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2件,佔總數的50%;以傳真形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25%。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100%是業務動態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4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75%,主要涉及環境衛生管理資訊。

  “資訊不存在”的1件,佔總數的25%。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共2人;兼職人員共1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08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共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共計0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減免收費情況

  2008年本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減免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共計0元。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08年本機關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共計0元。

  五、諮詢情況

  2008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4人次。其中,現場諮詢1人次,佔總數的25%;電話諮詢1人次,佔總數的25%;網上諮詢2人次,佔總數的50%。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針對本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針對本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1.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擴大公開範圍。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各部門資源,深化服務意識,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系統與我委辦公資訊系統之間的對接,實現我委內部辦公資訊系統中的可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隨産生、隨公開”。努力為公眾提供及時、準確、全面、豐富的政府資訊。

  2.健全資訊更正澄清機制。按照《條例》及本市行政機關澄清虛假或不完整資訊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相關輿情的日常監控和分析,提高對澄清虛假政府資訊工作的敏感度。建立完善儘早發現、主動報告、加強協調、及時澄清的工作機制,增強澄清工作預案的操作性,確保澄清虛假或不完整資訊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本市貫徹《條例》的18個制度辦法(試行),提高認識,依法、穩妥的處理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對依申請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做好應對準備。同時,繼續完善我委政府資訊工作相關制度,以適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4.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調研。吸取兄弟單位好的經驗和好的做法,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健全內部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準。

  5.做好培訓工作,抓緊制定2009年政府資訊學習教育培訓計劃。擴大教育培訓的人員範圍,深化培訓內容,將公開工作與本單位工作任務緊密結合,提高全委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強化公開意識。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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