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廣播電視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7:09    來源: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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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編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等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本局網站(http://www.bjrt.gov.cn)以及“首都之窗”門戶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相應的欄目中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局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4號;郵編:100022;電話:010-65159094,傳真:010-85012279;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本局從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局辦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實施部門,根據任務分工,有16名兼職人員協同落實相應的工作。本局及時制定了政府資訊清理、發佈協調、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公開專欄管理、紙質文件移送等相關制度規定,在局政務大廳專門設立了政府資訊申請受理點和相應的查閱服務設施,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60人次,在局網站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本局認真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第16條的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在本局政務大廳開展相應的政府資訊查閱服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閱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信息公開情況

  通過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36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3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44%;法規文件類資訊6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58%;規劃計劃類資訊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17%;行政職責類資訊3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31%;業務動態類資訊223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4.51%。

  (二)主要公開渠道

  1、本局網站

  在《條例》實施前,本局網站進行了全新改版,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通過“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統一安排,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全部連結至“首都之窗”門戶網站,公眾可通過瀏覽“首都之窗”網站,查閱本局發佈的政府資訊。

  (三)公共查閱場所

  1、本局政務大廳

  本局政務大廳是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等綜合服務場所,配有電子資訊屏、電子觸摸屏等便民服務設施,在閱覽架放置了《北京市廣播電視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免費取閱資料,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為公眾提供公開諮詢、資訊查閱等服務。

  2、相關公共查閱點

  本局主動公開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等政府資訊(紙質文本),

  已按要求移送至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北京市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首都圖書館政府資訊查閱中心,公眾可在上述場所查閱本局相關的政府資訊。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精神,本局制定了《依申請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在局政務大廳專門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公佈了本局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本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著力落實依申請公開制度。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傳真形式)1件。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規劃計劃類資訊,但不屬於本局掌握的範圍。

  (二)答復情況

  鋻於上述申請公開的資訊不屬於本局的掌握範圍,依據《條例》精神,本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申請人予以答復,並建議申請人向其他機關諮詢和申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由於《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因此,本局在該辦法施行前將免費為公

  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截至2008年底,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和行政訴訟案件均為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本局在貫徹施行《條例》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相應環節的把握和操作需要進一步熟練;相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應的查閱方式有待進一步優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

  2009年將從以下四個方面改進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水準;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三是加強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服務形式;四是適時完善本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一步發揮其便捷查閱和公開服務的功能。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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