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0:47    來源:通州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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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通州區各鄉(鎮)政府和通州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統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通州區政務門戶網站“通州資訊網”(http://www.bjtzh.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通州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華北路161號;郵編:101149;聯繫電話:010-69543226;電子郵箱:tongzhou@bjtzh.gov.cn)。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鄉(鎮)政府、區政府工作部門均明確了專門工作機構和人員。制定了政府資訊清理、依申請公開、發佈協調、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公開專欄管理、紙質文件移送等相關制度規定,在通州區政務門戶網站“通州資訊網”上建立了全區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全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區政務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通州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通州區檔案管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通州區政務門戶網站“通州資訊網”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744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70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4.53%;法規文件類資訊346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9.51%;規劃計劃類資訊31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7%;行政職責類資訊54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4.6%;業務動態類資訊571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48.65%。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累計為161120人次。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區共設立17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具體包括通州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通州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四個街道辦事處以及11個鄉鎮都開闢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各查閱場所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資訊。

  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163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15頁。市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53人次,複印和列印文件8頁。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新建或改建60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6件,其中,當面申請6件,佔總數的100%。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70%是法規文件類資訊,30%是行政職責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6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的2件,佔總數的33.3%;

  “不予公開”的3件,佔總數50%;

  “非本機關掌握”的1件,佔總數的16.7%。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各行政機關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共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查閱方式有待優化;政府資訊全文電子化率有待提高。

  2009年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業務素質。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全新工作,我區各個單位在工作過程中,存在法律法規把握不牢的現象,如對政府資訊的概念理解不夠深入,在是否屬於主動公開範圍、是否屬於依申請公開範圍上把握不夠明確等。在今後工作中,我們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律法規的學習力度,嚴格遵照《條例》規定,按照公開制度,做好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後,我區開展了大量的宣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普通群眾甚至機關幹部中,仍存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太了解的情況,如不知道如何申請信息公開,如何查詢等等。這就要求我們在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的同時,還要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下一步將通過多種形式的系列宣傳,達到普通群眾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目的。三是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公開的政府資訊中大多都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尤其依申請公開的資訊更是件件涉及民生,因此要不斷增強服務群眾的意識,做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在處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提高辦事效率,依法、依規、依程式的辦理,給群眾最滿意的答復。

通州區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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