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政府2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09-03-18 10:07    來源:延慶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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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延慶縣編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條例》實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縣政府網站www.bjyq.gov.cn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電話69146200。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延慶縣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縣政府辦公室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設立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工作部門均明確了工作機構和人員。參照市級相關管理辦法結合我縣情況編制了《保密審查辦法》、《資訊清理工作辦法》、《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等文件。在延慶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建立了全縣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全縣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建設了縣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縣各行政機關開展了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了縣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縣政府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本縣2008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54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98.8%。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94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1.1%;法規文件類資訊181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1.6%;規劃計劃類資訊50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0%;行政職責類資訊50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6.0%;業務動態類資訊466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5.3%。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縣共設立76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包括延慶縣政府在縣行政便民服務大廳、縣檔案局、縣圖書館設立的三個政府資訊查閱場所及各相關單位設立的政府資訊查閱場所。各場所均配備了工作人員,並在顯著位置懸挂標誌牌,懸挂《延慶縣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流程圖》、《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資訊生成流程圖》,配備專門檔案櫃存放紙質文件,設置便民設備,人民群眾可以在查閱場所通過電腦上網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同時也可以直接查閱各單位已主動公開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正式紙質文本。

  2008年,本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7478人次。其中,現場諮詢4629人次,佔總數的61.9%;電話諮詢2841人次,佔總數的38%;網上諮詢8人次,佔總數的0.1%。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縣各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縣各單位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了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本縣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0件。其中,當面申請19件,佔總數的38%;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31件,佔總數的62%;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30%是法規文件類資訊,5%是規劃計劃類資訊,10%是行政職責類資訊,55%是業務動態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在已經答復的50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3件,佔總數的46%;“同意部分公開”的6件,佔總數12%;“不予公開”的15件,佔總數30%。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08年,未出現針對本縣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申訴案及訴訟案。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全縣各單位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思想認識和法制觀唸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度廣度有待提高;知識水準和業務能力有待提高。

  2009年將從以下四個方面改進: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法制觀念;二是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三是加強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四是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提高全縣整體工作水準;五、強化監督保障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今後的工作中將以“平穩推進我縣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工作,探索促進依申請公開工作開展”為目標,依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指示精神,將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做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延慶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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