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北京城市副中心紀檢監察工委關於公開監督舉報渠道的公告

  北京城市副中心紀檢監察工委主要受理管轄範圍內反映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副中心工程辦黨員幹部、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舉報。

  一、受理範圍

  1.對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管轄範圍內的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下同)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管轄範圍內的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檢舉、控告、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接受調查、詢問時,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製造假證行為,必須依紀依規依法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二、不予受理事項

  1.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2.依照有關規定,屬於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範圍的。

  3.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三、舉報方式

  1.來信舉報 請寄:北京市通州區新華街道吉祥路13號A座(北京城市副中心紀檢監察工委收)郵遞區號:101100

  2.電話舉報:12388

  3.網路舉報 網址:http://beijing.12388.gov.cn

北京城市副中心紀檢監察工委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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