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6年一季度,全市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13444元,同比增長0.8%;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14334元,同比增長0.8%,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7531元,同比增長0.5%。
2026年一季度,從八項消費構成看,全市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3017元,同比增長4.6%;每人平均衣著支出627元,同比增長3.3%;每人平均居住支出4986元,同比增長0.4%;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617元,同比增長4.4%;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1504元,同比增長2.8%;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176元,同比下降3.9%;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1029元,同比下降6.6%;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488元,同比下降2.0%。
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3121元,同比增長4.6%;每人平均衣著支出671元,同比增長4.0%;每人平均居住支出5391元,同比增長0.3%;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651元,同比增長5.0%;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1591元,同比增長3.5%;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285元,同比下降4.2%;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1086元,同比下降7.7%;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538元,同比下降1.8%。
農村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2325元,同比增長4.9%;每人平均衣著支出330元,同比下降6.5;每人平均居住支出2299元,同比增長0.4%;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389元,同比下降3.0%;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927元,同比下降5.7%;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455元,同比下降1.3%;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649元,同比增長5.7%;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157元,同比下降9.2%。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指標解釋、統計範圍及調查方法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支出是指居民用於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現金消費支出,也包括實物消費支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
2.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3.調查方法
住戶調查採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採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採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産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採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