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5年,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89090元,同比名義增長4.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4%。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96292元,同比增長4.1%,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42012元,同比增長5.4%。
2025年,從四項收入構成看,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工資性收入57376元,同比增長4.9%;每人平均經營凈收入1109元,同比增長3.2%;每人平均財産凈收入12287元,同比增長0.7%;每人平均轉移凈收入18318元,同比增長4.9%。
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工資性收入61533元,同比增長4.8%;每人平均經營凈收入935元,同比增長3.1%;每人平均財産凈收入13542元,同比增長0.3%;每人平均轉移凈收入20282元,同比增長4.7%。
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工資性收入30207元,同比增長5.3%;每人平均經營凈收入2252元,同比增長4.2%;每人平均財産凈收入4086元,同比增長6.1%;每人平均轉移凈收入5467元,同比增長5.9%。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指標解釋、統計範圍及調查方法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産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
2.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3.調查方法
住戶調查採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採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採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産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採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