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市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4847元,同比增長2.8%;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6447元,同比增長2.6%,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14391元,同比增長4.3%。
2025年上半年,從八項消費構成看,全市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5327元,同比增長1.3%;每人平均衣着支出1093元,同比增長5.8%;每人平均居住支出9274元,同比增長1.7%;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171元,同比增長11.1%;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2748元,同比增長3.5%;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2328元,同比增長17.5%;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2157元,同比下降8.3%;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749元,同比增長5.2%。
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5543元,同比增長1.1%;每人平均衣着支出1164元,同比增長6.2%;每人平均居住支出10001元,同比增長1.5%;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230元,同比增長10.6%;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2893元,同比增長3.8%;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2528元,同比增長17.3%;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2269元,同比下降9.5%;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819元,同比增長5.0%。
農村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3918元,同比增長2.8%;每人平均衣着支出630元,同比下降0.3%;每人平均居住支出4527元,同比增長2.7%;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784元,同比增長15.5%;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1794元,同比下降0.6%;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021元,同比增長18.9%;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1426元,同比增長6.7%;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291元,同比增長7.8%。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指標解釋、統計範圍及調查方法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支出是指居民用於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現金消費支出,也包括實物消費支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煙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
2.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3.調查方法
住戶調查採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採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採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産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