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23年上半年,全市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2861元,同比增長8.7%;其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4391元,同比增長8.6%,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13014元,同比增長9.8%。
2023年上半年,從八項消費構成看,全市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5129元,同比增長9.0%;每人平均衣着支出991元,同比增長6.4%;每人平均居住支出8893元,同比增長5.7%;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101元,同比增長10.1%;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2227元,同比增長14.7%;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658元,同比增長13.0%;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2255元,同比增長11.6%;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607元,同比增長10.0%。
城鎮居民每人平均食品煙酒支出5333元,同比增長8.7%;每人平均衣着支出1048元,同比增長6.0%;每人平均居住支出9611元,同比增長5.6%;每人平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167元,同比增長10.2%;每人平均交通通信支出2348元,同比增長15.0%;每人平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801元,同比增長13.6%;每人平均醫療保健支出2415元,同比增長11.4%;每人平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支出668元,同比增長10.0%。
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統計範圍、採集渠道及主要指標解釋
一、統計範圍
住戶調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住戶,既包括城鎮住戶,也包括農村住戶;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戶,也包括以集體形式居住的戶。調查對象按照常住地確定,既包括戶口在本地的住戶,也包括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時間(通常為半年)以上的住戶。城鎮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城鎮”的區域,農村範圍為《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區域。
二、採集渠道
住戶調查採用日記賬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採集基礎數據。其中,居民現金收入與支出、實物收入與支出等內容主要使用記賬方式採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和耐用品擁有量情況、家庭經營和生産投資情況、社區基本情況及其他民生狀況等資料使用問卷調查方式採集。
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消費支出:指住戶用於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於消費品的支出和用於服務性消費的支出。根據用途不同,消費支出可劃分為食品煙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
食品煙酒:指用於各種食品和煙草、酒類的支出。
衣着:指與居民穿着有關的支出,包括服裝、服裝材料、鞋類、其他衣類及配件、衣着相關加工服務的支出。
居住:指與居住相關的支出,包括房租、水、電、燃料、物業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也包括自有住房折算租金。
生活用品及服務:指家庭及個人的各類生活品及家庭服務。包括傢具及室內裝飾品、家用器具、家用紡織品、家庭日用雜品、個人用品和家庭服務。
交通通信:指用於交通和通信工具及相關的各種服務費、維修費和車輛保險等支出。
教育文化娛樂:指用於教育和文化娛樂方面的支出。
醫療保健:指用於醫療和保健的藥品、用品和服務的總費用。包括醫療器具及藥品,以及醫療服務。
其他用品及服務:指無法直接歸入上述各類支出的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