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北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0.7%

日期:2022-04-20 16:15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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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季度,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583.9億元,同比增長0.7%,分別高於上年4季度和前兩年平均增速4.4個和1.4個百分點。其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為1230.1億元,同比增長8%。

  從消費形態看,商品零售3305.1億元,同比增長0.2%;餐飲收入278.9億元,同比增長6.5%。

  從主要商品類別看,在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類值中,日用品類、家用電器和音像器材類、石油及製品類、金銀珠寶類、煙酒類和飲料類商品增長較快,實現零售額分別為186.3億元、157.5億元、109.5億元、100.9億元、84.7億元和69.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0.1%、15.3%、16.6%、21%、18.9%和19.9%。

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單位:%

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附注:

  一、統計範圍

  北京市地域內有消費品零售業務活動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採集渠道

  按照《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①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非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産業活動單位[1]通過聯網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②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非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産業活動單位通過抽樣調查獲取數據,進而推算總體。

  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指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取得訂單並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四、相關説明

  [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①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②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③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④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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