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8.4%

日期:2022-01-19 15:48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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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4867.7億元,同比增長8.4%,兩年平均下降0.7%。其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為5392.7億元,同比增長19.0%,兩年平均增長24.5%。

  從消費形態看,商品零售13733.1億元,同比增長7.1%,兩年平均下降0.2%;餐飲收入1134.6億元,同比增長27.5%,兩年平均降5.4%。

  從主要商品類別看,2021年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類值中,飲料類、金銀珠寶類、文化辦公用品類、日用品類、通訊器材類、煙酒類和體育娛樂用品類商品零售額分別為242.1億元、308.4億元、998.7億元、732.8億元、2142.5億元、244.6億元和183.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6.4%、33.1%、21.4%、19.3%、16.7%、9.6%和8.2%,兩年平均分別增長42.9%、4.1%、12.1%、10.0%、31.9%、10.7%和12.7%。

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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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附注:

  一、統計範圍

  北京市地域內有消費品零售業務活動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採集渠道

  按照《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①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1]通過聯網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②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抽樣調查獲取數據,進而推算總體。

  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指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取得訂單並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四、相關説明

  兩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應同期數為基期,採用幾何平均的方法計算的增速。

  [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①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②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③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④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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