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豐台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實際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定向),按時畢業並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其中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具體戶籍要求見附件1。非京戶籍須符合北京市留學回國人才引進的各項要求。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四)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五)應聘人員所學專業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要求具備教師資格的崗位,應聘人員所持教師資格的學科、學段均須符合崗位要求。
(六)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人員,應以已獲得或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須在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範圍內,學科專業(類)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學科專業目錄為準。專業分類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oe.gov.cn/)公佈的本科及研究生專業(學科)目錄。對於專業(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專業(學科)和國(境)外留學專業,應聘人員需及時與招聘單位溝通聯繫,説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過不適宜從事教育工作的行政處罰的;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具體報考條件詳見《北京市豐台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請應聘人員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7:00,登錄公開招聘報名系統(https://zhaopin.ftedu.cn/dashboard/202603)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如有疑問,請與擬報考崗位的招聘單位諮詢溝通。
每名應聘人員限註冊一個賬號、報一個崗位。請應聘人員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和附件1,根據自身情況與擬報考崗位的要求穩慎報名。初次登錄系統進行報名時,請以身份證號和手機號註冊新用戶,並記住“用戶名”和“密碼”,以便再次登錄。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公告、崗位需求表,確保系統中所提交的資訊真實、完整、準確、符合崗位要求。
報名後請務必關注網上資格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後方為報名成功。6月26日17:00後報名系統關閉,應聘人員不能再報名或更改其他個人資訊;報名系統關閉後,網上報名審核不通過者,不能再修改個人資訊或改報其他崗位,且不能進入網上資格復審環節,請應聘人員把握好報名時間。
應聘人員除填報個人資訊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下載列印後手寫簽字的《應聘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承諾書》(附件2,下載列印簽字後拍照上傳);
2.本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須在有效期內);
3.本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寫有戶別、戶主姓名和住址頁面)及本人頁;
4.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本人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提供學校開具免試的證明(證明中須明確教師資格證學段、學科);
5.2026年度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推薦表上須明確標注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統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如推薦表中未明確以上資訊,請以證明方式體現;
6.2024和2025年畢業生還需提交:最高學歷學位畢業證和學位證;
7.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交:各階段學歷學位證原件、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國外高校錄取通知書、中文翻譯的課程材料、出入國境記錄,如尚未畢業或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須提交中文版在讀證明和成績單,以及預計畢業時間承諾書;
8.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結束3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復審結果。資格復審不通過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初試
初試由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形式為綜合考察,具體時間和要求以各招聘單位通知為準,未按時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願放棄本次招聘資格。
初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選,成績低於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復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合格的實際人數組織復試。
初試成績于考試後在豐台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招聘欄公佈。(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
(四)復試
復試形式為筆試,由區教委統一組織。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相關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等。復試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無法進入考察體檢。
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0%。如總成績相同,則以初試成績確定名次;初試成績相同的,則以初試主考官的評分確定名次;主考官評分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名次。
考生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將在北京市豐台區政府網站公開招聘欄公佈。
(五)考察、體檢
考察和體檢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個人人事檔案等。體檢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和體檢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豐台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招聘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體檢前有應聘人員主動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選擇是否進行遞補。體檢後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隱瞞相關重要事項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從報名開始到招聘結束期間,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應自行及時上網查閱各項公告公示事宜,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2.擬聘用人選放棄聘用的;
3.2026年度應屆畢業生未按時畢業的;
4.引進手續審批未通過的;
5.政策文件規定的須取消聘用資格的其他情形。
教委諮詢電話:63769836
諮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各招聘單位諮詢電話:詳見附件
豐台區教育委員會
2026年6月17日
